年前曾因醉驾被查处过,这回又涉嫌醉驾

2023年03月23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刘国兴 孙菁)近日,招远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金城路与温泉路交叉路口处查处了一名涉嫌醉驾的驾驶人李某。年前李某曾因醉驾被查处过,这回又涉嫌醉驾。

3月8日20时18分许,李某驾驶三轮车沿金城路由南向北行驶,看见前面有交警查车打算调头往回走,因过度紧张,转弯的时候操作不慎翻了车,最后被交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87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民警依法带其到医院抽血进行检测。

李某称,自己中午在亲戚家喝了些白酒,晚上感觉应该消酒了,才敢驾驶三轮车上路的。因不久前曾被查处过,心里有些害怕,这才想躲。经调查,李某在2022年12月24日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被招远交警大队一中队查获过。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李某再次因涉嫌醉驾被查处。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后,不要认为过几个小时酒精就“去无踪”了,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交警部门对酒驾的认定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就属于酒驾或醉驾。因此,喝酒后最好间隔24小时再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