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困人救援超时罚款1万元

我市发布2022年特种设备领域违法查处典型案例

2023年03月09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孙洪安)昨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我市2022年特种设备领域违法查处典型案例。据统计,2022年以来,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21158家次,累计发现问题隐患25389条,对所有问题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特种设备执法办案数量759件,罚没款金额1124万元,位列全省前茅。全市12.1万台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检率持续保持100%,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案例一

案例一

山东岩海建设资源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2年2月22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当事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空压站内安装1台换热系统组件、1台油气分离器、1条压缩空气压力管道,铭牌显示压力容器类别为I类,压缩空气压力管道公称直径为150mm,上述2台压力容器、1条压力管道属于同一套空压系统,现场空压系统工作压力为0.6MPa。上述2台压力容器、1条压力管道正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

该单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烟台朋翔纺织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2022年8月17日,牟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烟台朋翔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有1台在用储气罐,设备本体连接的压力表示数为0.75MPa,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该在用储气罐的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特种设备进行了查封。

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烟台凯瑞电梯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电梯应急救援案

2022年9月5日,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案件交办书及96333平台电梯困人信息反馈单。经核实,9月1日2时42分,96333平台接到青岛大格格科技有限公司在用电梯困人的报警电话后,派遣电梯维保单位烟台凯瑞电梯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救援。当事人的维保人员3时27分到达现场,3时33分完成救援,自派遣救援起至抵达现场共计用时42分钟38秒。《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明确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当事人构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应急救援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山东吉宠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2022年4月14日,莱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特种设备使用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一台出厂编号为110627123的叉车,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这台叉车的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及叉车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经查,山东吉宠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叉车以及叉车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操作叉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莱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山东吉宠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叉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五

莱州市朱桥气体有限公司未建立充装记录案

2022年7月2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1个已充装完毕气瓶无充装记录、2个已充装完毕气瓶未在山东省气瓶管理系统中登记、无充装记录,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行为。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济南鑫塔伟业工贸有限公司未按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2022年1月27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利群集团蓬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电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设备代码:30203706842012120001,产品编号:CT25513的电梯维保记录进行了抽查,维护保养记录显示该电梯的维保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该电梯2022年1月26日的监控,监控显示该电梯并无维保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依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并处罚没款合计共10133.3元。

案例七

蓬莱环成乙炔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充装不合规气瓶案

2022年5月5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小门家镇工业园的蓬莱三和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车间内发现3个乙炔气瓶,3个气瓶内均装有气体正在使用。执法人员对上述3个气瓶进行现场编号,分别为1、2、3,其中3号气瓶带有红色油漆(2292),1号、2号气瓶编号无法辨识。瓶体均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带有“蓬莱环成乙炔化工有限公司出品”字样。现场未提供上述3个气瓶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在气瓶存放区发现有8个空的乙炔气瓶,其中3个气瓶瓶体无合格有效的检验标识。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上缴国库。

案例八

栖霞玺山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保护装置超期未校验案

2022年6月8日,栖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栖霞玺山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企业一液化石油气储罐(产品编号:00311)顶部压力表提供不出定期校验报告。

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单位于2022年6月14日前完成整改。2022年6月15日,栖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当事人仍提供不出压力表定期校验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栖霞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安全保护装置未经定期校验的特种设备,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烟台市格林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叉车案

2022年7月18日,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到烟台市格林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和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叉车作业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山东龙口天鸿置业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使用电梯逾期不整改案

2022年2月28日,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正在使用的2台杂物电梯未办理使用登记。执法人员对山东龙口天鸿置业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2022年3月30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其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据规定,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