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食材未索证索票 芝罘岛一餐饮店被处罚

2023年03月0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迟延丽)餐饮店购进食材未落实索证索票,前期已经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拒不改正。近日,芝罘岛市场监管所对辖区一餐饮店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芝罘岛市场监管所在对辖区一餐饮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小餐饮店未按照要求落实留存食材购进索证索票和供货商资质。此前,该所对该单位此项违法行为已下达过《责令改正通知书》,本次属于拒不改正行为。

芝罘岛市场监管所提醒,餐饮单位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购进登记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小餐饮店应当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留存进货票据,进货票据留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