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十个严禁”

2023年02月24日

森林是人类生存的绿色屏障,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都与森林资源息息相关。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会使艰辛培育了几十年的森林毁于一旦,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森林防火是全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牢牢记住教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森林防火的楷模。

森林防灭火“十个严禁”

1.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户外露营用火、烧蜂、烟熏捕猎、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2.严禁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焚烧垃圾、倾倒祭祀废弃物、堆积农业废弃物和林地抚育、清理隔离带等产生的可燃物;

3.严禁农林生产、果树病虫害防治、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

4.严禁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5.严禁举办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使用明火;

6.严禁违规经营、举办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赛事活动和走非正常线路徒步、攀岩和到未开发或未对外开放区域游玩;

7.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裸露架空线路、使用电猫违法狩猎、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焊接、破碎作业;

8.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措施进山入林和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等火源;

9.严禁破坏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识、瞭望台、护林房、通讯基站、水管网、储水设施、防火通道等设施设备;

10.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等;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乱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自救

一是退入安全区。扑火队(组)在扑火时,要观察火场变化。出现飞火和气旋时,要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

二是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点顺风火,一边打两侧的火,一边跟着火头方向前进,进入到点火自救产生的火烧迹地内避火;

三是按规范俯卧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

四是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队员要当机立断,选择植株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风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