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退政策未出台 退保想法不可取

社保中心:参保人应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合理规划缴费

2023年02月24日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2月23日早8:00至8:30,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嘉宾做客《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介绍当前最新社保政策。

主持人:部分快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有这样的疑问:“灵活就业人员已参保缴费29年,是否应再坚持一年,缴满30年后则能享受远高于29年缴费年限的待遇标准?”另外,我市今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党委书记、主任王念瑞: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目前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于2006年1月1日实行,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是影响待遇计算的主要因素,充分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特点,不存在按照缴费年限分档次核定待遇的问题。1978年按照工龄分档核定退休费的文件已废止。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省2022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之前,今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定为21888元和4378元,待省2022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对月缴费基数超出300%和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主持人:有些市民在延迟退休政策并未出台的情况下便考虑退保,对此你们有何建议?

企业养老待遇科科长(居民养老保险科)刘科:关于这个问题分两个方面进行解释。

一是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延迟退休的方案,之前确定的原则应该是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所以,希望参保人员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一些传言,静待国家延迟退休方案的出台。

二是政策规定注销保险关系的情况是参保人去世或者丧失中国国籍,所以,不存在退保的说法。提示参保人,如果参保人中断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将来还是需要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年龄时补齐缴费年限满15年享受待遇。同时希望参保人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待遇计发原则合理规划自己的缴费,在职职工一定按照实际收入情况如实申报基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一定关注历年缴费情况,根据往年缴费基数的高低合理续缴保费,因为待遇计发还要用到历年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

“烟台爆料”视频号网友:银行宣传的养老金个人账户是什么意思?与现在的政策有何区别?

个人账户科副科长何伟: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补充。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作为补充保险购买。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服务科副科长刘晓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正在一些地方做试点,是补充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类似,但不是商业保险,也不是社保机构直接运行的。理论上将来是能多发一部分钱,但还没有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