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意识 筑牢生态屏障

区自然资源局开展自然保护地宣传活动

2023年02月22日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罗佳欣 通讯员 杨萍萍 摄影报道)为加强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广大市民法律意识,保护好自然资源,近日,区自然资源局在各自然保护地附近市民集中场所开展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宣讲和发放《芝罘区自然保护地保护倡议书》,向过往市民讲解自然资源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低碳出行等相关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广大群众呵护自然资源、关注绿色低碳发展。在自然保护地周围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地的类型、生态服务功能、保护自然保护地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市民了解和认识自然保护地与人类的关系,使自然保护地保护成为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形成全社会支持自然保护地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我国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三种类型。我区自然保护地主要有崆峒列岛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烟台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芝罘段)、芝罘岛岛群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大沽夹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烟台山国家级海洋公园。自然保护区能为人类提供生态系统的天然“本底”,是各种生态系统以及生物物种的天然贮存库,又称天然基因库。部分自然保护区可作为生态旅游胜地为旅游提供一定的场所。

下步,区自然资源局将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自然保护地,巩固现阶段的保护成效,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自然保护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