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2日
一、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区政府专项报告
1.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及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关于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5.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6.关于提升主导产业聚集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7.关于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8.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9.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10.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情况的报告
11.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
12.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区检察院专项报告
13.关于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一年三问”
分别在年初(3—4月)、年中(7—8月)、年末(12月)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对省级园区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等工作开展询问,推动相关工作全面实施、加快推进。
三、专题询问
对全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四、集体视察和专项视察
1.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驻区市人大代表对城市更新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集体视察。
2.安排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围绕重点领域相关工作开展专项视察。
五、专题调研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对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开展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