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07日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李淼 通讯员 修秀 思睿)“感谢你们的调解,我的问题这么快得到解决,省了不少麻烦!本来打算申请劳动仲裁打官司,没想到通过调解解决了。”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姜先生高兴地说。近日,姜先生来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反映,其是某建筑公司刷墙工,近期发生工伤,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区仲裁院了解到当事人的诉求后,分析案情并不复杂,如果等待仲裁裁决甚至法院执行,或许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于是经征询当事人意见后,联系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站,先行调解。调解工作站律师经与双方当事人充分交流,确定矛盾争议点,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将该案件划分区块各个击破。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通过沟通和证据展示、释法明理,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姜先生顺利领到5.5万元工伤待遇。仅用3天时间,这起案件就得到圆满解决,有效节省当事人的仲裁成本。
区仲裁院立足实际、主动作为,联合区总工会,坚持协调联动、多方参与的原则,成立联合调解工作站,以联合调解工作站为载体,坚持优中选优原则,吸收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力量,提升调解的“含金量”,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实现最大的和谐。
我区已与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山东星河泰、山东鑫士铭等5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探索建立联合调解工作机制,由区仲裁院择优选择专业律师,调处劳动争议案件。区仲裁院也建立规范的调解流程,制定调解员名册、工作台账、信息反馈台账、案卷管理等制度规范。仲裁委受理立案后,将所有案件进行台账登记并依次编号,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后,指派调解工作站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与调解员全程做好联络对接,做好指导、监督和协助,确保流程运行流畅,无缝对接。工作站调解完毕反馈调解终结书,调解成功的,由仲裁委审查确认后置换仲裁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当事人转入或者恢复仲裁程序,保证争议处理的时效性。目前,联合调解工作站前期筹备及初期运转测评工作已基本完成,成功调解案件56起,涉及工程、制造业、餐饮、货物运输等领域,为56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61万元。
下步,区仲裁院将继续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调解领域品牌,及时有效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