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06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曲文倩 摄影报道)2日,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民警处罚了两起连续6小时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民警在海阳东收费站执勤时对徐某驾驶的鲁FAK**1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其车载GPS系统记录的信息显示,该车驾驶员2月1日13时至17时存在一次严重的疲劳驾驶行为。徐某承认了其疲劳驾驶行为,因货主要货急,便马不停蹄地赶路。
无独有偶,当天14时许,大队民警在海阳收费站执勤,检查李某驾驶的鲁FD****黄牌平板货车发现该车GPS信息中存在一条连续行驶超过6小时的疲劳驾驶记录。经了解,李某当日开车送货,未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属于疲劳驾驶。
民警分别对两位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疲劳驾驶会导致驾驶员驾驶过程中车感以及判断的准确性降低,为安全行车带来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