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区探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双模式,实现公共机构节能提质增效

2023年01月04日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云全 通讯员 健汉 摄影报道)近年来,区机关事务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建设节约型机关、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积极探索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重点打造公共机构节能示范载体,分类实施“托管型”“分享型”两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全区公共机构中推广,收到良好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树立绿色、节约型机关形象,为全社会节能减排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全区已实施或正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公共机构达到11个,累计改造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达到12%;先后创建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2个、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1个、市级节约型示范单位2个、国家级合同能源管理示范案例1个;芝罘区荣获“全国集中统一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县市区)”称号。

模式创新,建立从源头抓起、全过程控制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我区公共机构类别多、编制性质复杂,提高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助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统筹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联合区发改、区财政等部门协同推进、政策先行,创新探索实践全过程控制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节能改造和运维管理,同时对项目组织实施、监管、运维管理、资金支付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操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引入第三方节能专业公司投资改造维保,避免财政投资、审批周期长的问题,且确保设备可靠安全高效运行;公共机构的节能主管部门由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转变为管理者、监督者,有效解决公共机构节能专业人员不足、管理不专业等问题;借助节能专业公司先进技术,建设综合能源监测平台,使公共机构可实时进行数据监控,并根据数据进行能耗对标,促进管理节能,进一步提高全员节能意识,助力养成低碳节能的良好习惯,为持续开展节能低碳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试点先行,打造国家级合同能源“托管型”管理模式样板。在区内首批选取区法院、区检察院、芝罘医院等建筑体量大、能耗高、节能潜力大的公共机构作为试点,探索先行先试路径、打造节能典范样板。其中,区检察院试点通过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光热、LED照明等措施,总体节能率达28%以上,年节约能耗费用22万元,年均节约能源折合标准煤32.3吨。作为全省首个实施“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项目案例,检察院的试点经验得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认可后,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

以点带面,结合老城区特点推行能源“效益分享型”模式。针对我区老城区公共机构存量老旧分散的建筑及能耗特征,机关事务中心从主要能源消耗(供热能源)入手,探索存量分散建筑节能的新思路,协调9个街道办事处打包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将供热面积收费模式改为热计量收费模式,包含为每个供热单位加装供热温度传感器、管道调节阀门等,实现分时段供热、环境温度补偿控制的智能化节能供热。

创新探索实践合同能源管理试点打造工作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途径,核心是增强公共机构的内在动力,目标是提高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区机关事务中心将以“双模式”为主线,坚持引技引智并举,推进节能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我区公共机构引领全区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示范效应,将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