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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干私活员工要赔偿吗? 法院:开除合法!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 烟台晚报 2025年05月23日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员工任职期间“脚踏两只船”,私自在竞争对手公司兼职。单位将该员工开除,是否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近日,烟台中院微信公众号转发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无需向被开除的员工支付赔偿金。

员工“干私活”被开除,劳动仲裁裁决单位赔偿18.6万元

2016年11月,陈某入职A制药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陈某私自通过微信群对与A公司有市场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生产的药品进行市场开发及销售等活动。为促进该药品推广,陈某在群中积极解答业务员的相关疑问,主动推送相关营销资料,对群内业务员进行市场开发业务培训。在群成员的共同合作下,该药品很快打通了销售渠道。

陈某的行为在2022年11月被A公司发现,并向其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陈某认为A公司违规开除自己,应当支付赔偿金。A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是陈某背信弃义在先,且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在公司以外的单位兼职或任职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A公司事先通知工会并征得了工会同意,还进行了公示。因此A公司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合法合理。陈某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A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6万余元。A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开除合法,无需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作为A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规范管理。A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严禁A公司员工损害企业利益、形象和名誉,严禁在A公司以外的单位兼职或任职工作。”而陈某明知其在微信群中销售的药品并非A公司的产品,仍作为主导者之一,秘密在微信群内开展培训、推广该产品,属于严重损害A公司利益的行为,违反了A公司的规章制度。A公司依据其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无需向陈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合法辞退需满足制度合法、证据充分、流程合法

法官表示,公司合法的辞退,要符合制度合法、证据充分有效、流程合法三个方面。

公司辞退员工依据的制度要合法。公司能依据的制度有两种:一种就是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一种就是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如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条款,没有问题;依据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证据:(1)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发布,必须经过民主制定程序,即要经过全体员工或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通过;(2)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全公司的公示,或者送达给每个员工,并形成记录;(3)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并形成记录;(4)公司规章制度本身,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辞退员工的证据要充分有效。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据须充分有效,主要包括:(1)证据须合法获取;(2)证据须真实,不能是单方编造或篡改的;(3)证据须与辞退的理由具有关联性。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为由辞退员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辞退的流程要合法。即便以上两条都符合,公司在辞退流程上也须合法:公司须将员工违纪问题,提前送达告知员工或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司须以书面等有效的方式辞退员工;如果公司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在辞退员工时,须提前征得他们的意见;安排员工交接工作,并结清员工的离职工资。

总而言之,公司合法辞退员工的流程要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方面。如果不符合,那么公司就可能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因此要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