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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一个多月,家中温度仅有15℃ 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昨天接听12345热线,供暖成热点话题 烟台晚报 2024年12月20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昨天上午9:00-10:00,烟台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光祖接听12345热线电话,不少市民就供暖等问题进行反映和咨询。

上午9:00,莱山区石沟屯新城中巷41-4业主第一个拨打电话,“我家供暖温度不达标,温度在14-15℃左右,在家都要穿着棉衣。邻居家的温度也不太高,希望提升供暖温度。”这位居民说。

汪光祖答复,供暖不达标的原因很多,会马上安排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现场诊断不热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争取尽快让供暖温度达标。

此外,接听电话过程中,有多位市民反映家中不热。高新区马山街道天泰学府小区壹号业主反映,供暖以来室内温度始终在16℃左右,供暖温度不达标;芝罘区只楚街道芝水小区22号楼3单元6号楼的业主反映,家里的实际温度在14-15℃左右,还需要使用电暖器,希望提升供暖温度;芝罘区只楚街道万科博文里15号楼1单元业主,供暖温度不达标;高新区马山街道澜怡园小区4号楼,早上家里只有15℃左右。

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赵忠民答复,供暖是一个综合系统,有很多原因会影响供暖温度,如供水温度、管道状况、房屋情况、用热率等。“我们今天下午就入户探访,分析一下原因,商量解决方案。”赵忠民说,如果是供热企业供暖温度不达标,会责令供热企业改正,如果还有别的原因,也将会同热企、物业等部门一起抓紧时间解决。

接听电话过程中,还有市民咨询供暖温度不达标是否可以要求供热企业退费,以及如何规范进行测温等问题。

赵忠民介绍,按照《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测温要求后24小时内,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检测。测温时间为7:00-10:00、15:00-20:00,测温时间的设定考虑避开气温最高的中午时间段,在用户便利的时间节点进行测温。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根据温度情况有相应的退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