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 通讯员 卢鹏)昨日,烟台市教育局发布“烟台市校外培训违法典型案例”,烟台市教育行政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
海阳市锋格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海阳市海河路怡河新墅北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书法培训。2024年3月,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三条第九项,没收其违法所得1600元。
招远市智腾托管服务中心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招远市泉山街道李家庄子社区村委大院二楼开展学科培训。2024年3月,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该中心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取费用,并对其罚款3400元。
莱州好习惯培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莱州市文昌路街道文昌北路798号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2024年5月,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该公司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取费用,并对其罚款38000元。
王某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龙口市东江街道锦里七号2区S2幢115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2024年5月,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责令王某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取费用,并对其罚款5760元。
海阳市蓓蕾盛开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收入未全部纳入本机构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未全部进入本机构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2024年6月,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三条第十一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没收其违法所得1980元。
烟台易鸣德业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莱山区双河西路47号新华书店4楼开展学科培训。2024年7月,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责令该公司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取费用,并对其罚款343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