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高少帅 通讯员 王泓宇)昨日,记者从黄渤海新区人社局了解到,黄渤海新区将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凡年满18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人员一般应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中的在岗职工、在校师生,或我市户籍的自由职业者。每人限报一个竞赛项目(工种)。
竞赛主办单位将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奖项,原则上可以设置个人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不得随意增加奖项。
个人奖。根据实际参赛人数和总成绩,可以设置个人一、 二、三等奖。其中, 一等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30%。
团体奖。根据参赛队情况可以设置团体奖,分设团体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优秀组织奖。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单位可以颁发优秀组织奖,奖项数量一般不超过参赛单位的60%。
突出贡献奖。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颁发突出贡献奖,奖项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参加竞赛的选手奖励政策、竞赛办赛补助政策等,按照《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可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竞赛项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竞赛主办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竞赛等级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对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满1年的人员,不再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参赛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1年内不得通过参加“金蓝领”、企业新型学徒制考核及其他评价方式取得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