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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责任难界定,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男子到居民家装修不慎踩空坠楼 烟台晚报 2024年04月0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日前,河南周口的小杨向“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求助,称父亲杨某学在烟台居民曲兵(化名)家干装修活时从4楼跌至2楼平台,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多天后,小杨和曲兵无法就赔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小杨说,3月底,杨某学跟随包工头王某到芝罘区青年南路一小区居民曲兵家装修。曲兵家位于4楼。杨某学和王某把装修材料搬到曲兵家后,王某到另一间屋放东西,突然听见有重物坠落的声音,接着听见屋内其他人喊“不好,有人跌下去了”。王某赶紧丢下手里的活,跑过去一看,发现重物坠落的声音是杨某学跌落时传来的。王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后,对杨某学进行了抢救,最终无奈宣布杨某学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王某说,他为一家装修公司干活,接到装修公司的工单后,就临时组织比较熟悉的小工一起干。今年快60岁的杨某学是王某在劳务市场上认识的。事发后,王某仔细查看了事发地点——曲兵家的卫生间,窗户护栏的墙体被砸开了,当时没有安全提示或者采取警示措施。这导致杨某学不慎从该处直接掉到了二楼的平台上。辖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对杨某学的死亡进行了界定,确认为高坠非正常死亡。

4月7日,曲兵说,自己也很冤,本来高高兴兴地装修新家,刚把室内要装修的墙体砸开,却发生了事故。他表示,工人到家里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户主肯定有责任。如何界定责任的大小,他没法说清。曲兵同情死者,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法律途径。

芝罘区世回尧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安全事故属于居民之间的民事行为。街道办事处只能协调督促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并尽可能地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烟台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委副主任、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智光律师说,外来进城务工人员从劳务市场直接进入业主家中从事装修工作,极易发生意外。装修公司对外承揽业务后,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按照建筑方面的规定施工,不随意破坏或改变墙体结构,依据规程操作。否则,一旦发生事故,不但要赔偿受害员工的民事损失,还要面临应急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