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勤修
在民间,元宵节历来有“开灯祈福”的习俗,至今在广大农村地区还盛行着“三十的火、十五的灯”的说法。
过去在老家,元宵节前后三天为灯节,十四日为试灯,十五日为正灯,十六日为残灯。而且,这一习俗至今不衰。以往的农村庄户人家,无论平时多么省俭的家庭主妇,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也表现得格外大方:夜间在自家的每间房子里会点亮各式各样的灯,开展祈福活动,庆贺灯节,希望家人在新的一年里团团圆圆、幸福安康。
儿时过元宵节,正月十四,父亲就提前从自家的菜窖里挖出一些胡萝卜。这些胡萝卜都是父亲一根根挑拣好埋在菜窖里,准备元宵节做萝卜灯用的。母亲也会用豆面和面,捏成惟妙惟肖的十二生肖灯,放在蒸笼里蒸熟。十五上灯时,分别放在猪圈、鸡窝等不同地方,以期六畜平安。
做胡萝卜灯的时候,父亲提前洗净胡萝卜,控干水渍,然后再选择一些个头大、匀溜的胡萝卜,用菜刀仔细切成三四厘米高的圆柱体,并估算着上灯总共需要多少盏萝卜灯。切好胡萝卜后,父亲用一枚五分钱的硬币在萝卜芯中用力地左旋右转几下,一盏萝卜灯就完成了。傍晚上灯开始前,父亲逐一给萝卜灯插上灯芯,添满新花生油,再把铜钱大小的火纸片子用手一捏,粘在灯芯上,作为上灯时的助燃引信。
在我们老家,元宵节的前一天,有女儿的人家往往还会给出嫁的女儿家送去一对大花灯,希望女儿能够早生贵子。如果碰巧自家的女儿已经身怀六甲,娘家人还要专门送去一对小灯,寓意女儿平安顺产。因“灯”与“丁”谐音,人们为出嫁的女儿送花灯,也称“送孩儿灯”,是娘家人希望女儿多子多福、人丁兴旺的意思。
传说元宵节这天的灯光是吉祥之光,具有神奇的力量,能够驱妖避邪除百病。在农村,元宵节还有一项隆重的“上灯”仪式,就是黄昏时节,人们纷纷用篮子或簸箕端着萝卜灯,前往自家祖坟地,为逝去的祖先和亲人送灯,俗称“上灯”。上灯时,邻居之间相互不说话,也不允许借火点灯,寓意自家香火延绵不断。这一习俗传承至今。这一夜,远眺山野上,山连山、岭连岭,到处灯光闪闪,表达着生命生生不息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