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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电影 从拒绝屏摄开始 烟台晚报 2024年02月22日

文明观影,拒绝屏摄。图据新华社

春节档票房再创新高,让从业者们对今年的电影市场充满信心。但在网络上,却意外爆发了一场论战。歌手薛之谦在社交平台发布观看《飞驰人生2》时的屏摄照片(注:用手机拍摄的电影画面),引起全网热议。

支持薛之谦的人(大多是他的粉丝)认为此举没有什么不妥,是在为电影做宣传。但董润年、邵艺辉、路阳等电影人则发文表示,屏摄是不文明行为。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广电总局、央视电影频道等陆续牵头,发起众多反对屏摄的倡议,并制作了院线贴片公益广告,但效果甚微。此次屏摄事件的讨论中,甚至有网友狡辩称,法律只是禁止“录音和摄像”,并不禁止拍照。

导演贾樟柯写过一段话:“我愿意静静地凝视,中断我们的只有下一个镜头、下一次凝视。”如今,中断观众在影厅里凝视的,是突然响起的快门声和爆闪的闪光灯。

一些屏摄的观众表示,这么做是希望给自己留个纪念,看完电影后发个朋友圈刷刷存在感,并不会涉及到商业用途。

今年春节档冠军《热辣滚烫》放映到高潮剧情时,当贾玲成功瘦身50公斤并出现在大银幕上,很多观众会在惊讶赞叹的同时,拿起手机拍摄记录下那一刻,追逐一下话题热点。“让别人知道我看过”——这也是观影这种文化行为给其带来的“文化收益”。

对于电影宣发公司来说,屏摄这样的行为也让他们感到矛盾。一方面,业内人士自然知道这样做不妥;另一方面,带照片(特别是影片画面)的宣传,或许也是最直接的“自来水”式宣传,能够发挥更大的营销作用。

可是,如果这样的屏摄行为不被阻止,甚至被认定是为影片做正面宣传,那就突破了基本的底线,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会出现。比如今年的春节档,电影院盗录现象再次沉渣泛起:有人在影厅开直播,全网同步直播院线电影;有人还去柏林电影节现场屏摄电影,堂而皇之发在朋友圈里。

有网友说,今年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讲述的是关于“正当防卫”法条背后的公理人情,张艺谋导演应该再拍一部影片来普法:究竟什么是知识产权?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中国电影经过多年的曲折发展,逐渐走入了以内容为王的佳境,并得到了越来越多观众的认可和喜爱。优秀的电影,应该在电影院观看,无论是片方还是影院,都应该站在屏摄的对立面,坚决制止这一行为。作为观众,也应该文明观影、尊重电影创作者,增强法治意识——从拒绝屏摄开始。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电影放映中途举起手机拍照或录像的这种行为不但损害其他观影人的权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起码在屏摄那一刻,我们肯定是无法百分之百享受电影的。

让我们更多地用眼睛和耳朵,而不是手机来感受电影的美妙吧。据《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