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刘友敬 摄影报道
近日,招远交警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肇事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不及时报警、抢救伤者,反而一“走”了之,还试图制造“不在场证明”混淆警方视线。民警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查获驾驶人梁某。
八旬老人被撞,肇事车逃逸
2023年10月28日7时48分,招远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大秦家办事处山子后村北路段,一名推小推车的老人被撞倒,肇事车逃逸。
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经仔细勘查,发现肇事现场有一摊血迹、小推车的倒地划痕,小推车侧面还有一道蓝色油漆划痕。
老人头部受伤,已被送往医院,肇事车逃逸。
民警到医院调查取证。受伤老人年过八旬,对事故过程“什么也记不起来”。
民警多方走访,在距事发现场约300米处,找到了一处民用监控。他们调取了监控资料,发现被撞伤老人的身影出现一分钟后,一辆蓝色三轮车沿同一路线行驶。因角度问题,监控未拍摄到发生事故的相关信息。民警初步判断该电动三轮车有嫌疑。
民用监控视频模糊,民警仅能得到以下信息:三轮车蓝色、无牌,驾驶员男性,穿黑白色校服样上衣、戴头盔,容貌特征模糊不清,车上载有一个橙色包装的煤气罐。
民警根据三轮车的驾驶方向循线追踪,沿路调取监控,发现该三轮电动车消失在了金龙路和温泉路路口。民警再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侦破陷入了僵局。
民警及时转变思路,积极寻找突破口,兵分两路进行排查:一路根据煤气罐特征,到附近加气站调查;一路从监控视频截取三轮车驾驶人不太清晰的侧脸和三轮车后部图片,带着图片到事发现场周边村庄排查走访。
经过多方走访排查,侦查的范围不断缩小,民警最终锁定梁某有嫌疑。
民警细致排查,找到有力证据
民警传唤梁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梁某称,自己的三轮车是新买的,未发生过事故,事发当天他驾驶的是轿车。
民警先后调查了三轮车销售网点、废品回收站等处,证实梁某所说部分属实。
民警又进一步梳理了梁某驾车出行情况。事发当日8:15,梁某驾驶轿车出现在金晖路威汕线路口,依次经过泉山路、天府路、河西路等。金晖路威汕线路口距梁某家约5分钟车程,事发地点距梁某家约10分钟车程。从时间来计算,假设梁某驾驶三轮车发生事故,那他需以最快时间从事故现场赶回家,随后驾驶轿车出行,时间非常紧张,这似乎是“不在场的证明”。
民警没有轻信,进一步搜集证据。随后,他们从梁某家中找到黑白色校服、三轮车挡风被和煤气罐等与监控视频高度吻合的证据。
2024年1月11日上午,在证据面前,梁某交待了肇事逃逸的经过:当天,他驾驶电动三轮车从村里出发到附近村加液化气,行至山子后村北时,一走神将前方推小推车的老人撞倒了。梁某下车查看,发现老人倒地不能动弹,因担心赔偿问题,便驾车离开了现场。
他一路躲着监控逃回家,藏好三轮车后,驾驶轿车出门,企图制造“不在场”的证明。接下来几天,梁某又将肇事三轮车卖掉,重新买了一辆,想以此混淆视听。
梁某说,自从出事后,他的精神一直高度紧张,吃不好睡不好,导致严重胃疼。民警联系到梁某时,他正在住院治疗,被查获后心里反而踏实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梁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