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云全 通讯员 元钦)近期,区住建局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中,查处1家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法规的建筑工程公司,做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进一步压实建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检查中发现,广东省佳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的壹都会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缺少2名专职安全员。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对此,区住建局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广东省佳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做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