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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 烟台晚报 2023年06月11日

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广东省清远市陈某华等3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辽宁省大连市王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浙江省杭州市张某等4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上海市高某愿等2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江苏省常州市陈某龙等1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天津市赵某强等1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案。

据了解,这6件典型案例有的涉及跨区域、大规模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涉案人员长期在禁渔河段大肆非法捕捞,甚至以冲撞执法船只等方式暴力抗法;有的案例涉及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捕捞人员与收购、运输、销售人员长期勾结,形成“一体化产业链”等。

在上海市高某愿等2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高某愿、王某飞等人明知长江流域实施“十年禁渔”,仍组织被告人周某明等14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大治河以北长江滩涂捕捞蛸蜞,并以每公斤12元至14元的价格收购,再打包运至江苏省江阴市等地销售。至案发,高某愿、王某飞组织非法捕捞蛸蜞合计19525.25公斤,价值352454.5元。

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30日、2022年8月12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先后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高某愿、王某飞等2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高某愿、王某飞等20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未上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