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林媛 通讯员 陈艳丽)“我当时都吓蒙了,还好你们及时赶到!”近日,莱山区李女士遇到了冒充公检法诈骗。就在民警赶到时,李女士正要把钱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只差最后1秒了!”她惊魂未定地说。
近日,莱山区居民李女士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我是某公安局民警,你涉嫌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洗钱,请协助我们调查。”李女士被突如其来的“罪名”搞蒙了,没有多想,便按照对方指示操作。
这个电话也触发了预警平台,莱山公安分局反诈中心立即与莱山派出所联系,要求民警进行劝阻。
派出所民警一方面积极联系李女士,另一方面迅速赶往李女士的工作单位。
由于诈骗分子事前通过电话诱导当事人设置了电话转接,民警和李女士的家属都联系不到李女士。当民警赶到李女士的工作单位时,她已经离开了单位。
“一定要抓紧时间找到她!她很有可能已经相信了骗子的话正在转账!”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去周边银行查找,一路在镇上寻找当事人的车。
经过多方努力,民警终于在路边找到了李女士。李女士坐在车内,正操作手机,准备转账10多万元。民警紧急敲车窗,明确告知其正在遭遇电信诈骗,要求李女士立即将对方拉黑删除。起初,李女士并不信任民警,拒绝开车门。民警多次劝说并亮明证件,李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差点被骗。“太险了!真的就是最后1秒,没有你们的阻止,我的钱真就被骗走了!”李女士惊魂未定。
民警还帮助李女士在手机上下载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启动诈骗预警功能,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提醒
冒充公检法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诈骗。这类诈骗通常称被害人的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使被害人陷入恐慌,再让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或者将钱转入诈骗分子指定的“安全账户”自证清白,实施诈骗。
民警反复提醒市民,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网页等形式办案。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要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U盾相关信息,千万不要透露给陌生人。电信、医保、公安、检察部门不会相互转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