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李希军)3月30日,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首例“买分”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人郝某处以罚款2175元,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经查,郝某系鲁F2***A小型轿车驾驶人,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期间,共交通违法7次,违法记分29分。为了不被记满12分,郝某在网上找到他人,让其代替处理违法行为,并支付报酬,后被民警查获。
警方介绍,对郝某的处罚只是该案行政处罚的一部分,对中介及“卖分”人员的调查正在积极推进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招远交警大队下一步将对此类违法行为持续严厉进行打击。
警方提醒,驾驶证的分不管是“卖分”还是“买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而且驾驶证“买分卖分”存在较大风险,如果要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背后涉及盗抢车辆或者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卖分人不仅代替违法者扣除了驾照分,还将牵涉严重的法律责任,让本该接受教育的真正违法驾驶人,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警示,客观上纵容了违法违规行为。提醒各位驾驶人、尤其是“卖分者”,不要贪一时之利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