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赋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机理与实践路径

2026年11月02日

粘凌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根本在于始终坚持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为抓手,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唯有以法治赋能,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常态长效转型升级。

法治赋能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必然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系统性跃升,是契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时代必然。

从执政之需来看,我们党长期面临执政考验,各类风险隐患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反复性。唯有依托法治化、制度化的刚性约束,常态化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约束党员干部权力,才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长效、久久为功。

从治国之需来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自身必须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履职用权、管党治党,以政党治理法治化引领国家治理法治化。

从现代化之需来看,政党治理的质量直接决定国家治理的成效,应以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机制补齐党建短板、提升执政能力,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法治赋能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机理

法治赋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的系统性治理逻辑,蕴含政党治理、制度运行、权力规制、价值引领等多重法理内核。

一是政党自治的法治正当性逻辑。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同于西方政党治理模式,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立足中国政党制度优势,形成了“依规治党、依法执政”的治理逻辑。法治赋能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是通过制度化、法治化方式确立政党自我革命的正当性与规范性,明确管党治党的主体、权限、程序和标准,实现从经验治理向法治治理的根本性转型,确保党的自我革命始终依规有序、行稳致远。

二是纪法协同的制度适配逻辑。党内法规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托,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内法规聚焦管党治党专属领域,国家法律规制全体社会成员和公共权力运行。法治赋能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打通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壁垒,实现执纪执法一体推进、纪律约束与法律规制无缝对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党治国制度体系。

三是权力规制的法治制衡逻辑。权力制约是法治的核心要义,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现代法治治理的基本规律。法治赋能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将所有党员干部、所有党组织、所有权力运行环节全部纳入法治监管范围,实现权力运行全程可追溯、全程可监督、全程可问责,从根源上防范权力异化、遏制腐败滋生蔓延。

四是价值引领的法治正义逻辑。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价值追求。法治赋能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刚性法治手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法治正义与民生底色。

五是常态治理的法治长效逻辑。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常态化、长效化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硬性要求。通过法治赋能,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固化为制度规则、工作流程、责任体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法治形式固定下来,实现管党治党常态化推进、标准化落实、长效化巩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不松懈、不反弹、不走样。

法治赋能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路径

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必然与法理逻辑,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法治思维为引领、以制度建设为根基、以监督问责为抓手、以常态治理为目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法治赋能实践体系,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第一,夯实制度根基,完善法治化治党制度体系。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配套制度机制,聚焦党建薄弱环节、腐败高发领域、作风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立改废释工作,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管党治党既符合党纪要求、又契合法治规范,实现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一体推进。

第二,强化思想赋能,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思维是法治赋能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要将法治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常态化教育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学习宣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制度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管党治党从“被动约束”向“主动守规”转变,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法治防线。

第三,健全监督体系,构建全方位法治监督格局。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抓手。要统筹整合各类监督力量,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纪检监察监督为重点,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同发力的全方位法治化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常态化。完善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常态化整治工作机制,精准发现、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法治监督刚性筑牢廉洁防线。

第四,压实责任链条,健全法治化考核问责机制。责任落实是法治赋能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的关键。要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治党职责,构建权责清晰、层层传导、全员落实的责任体系。坚持依规问责、依法追责,规范问责程序、细化问责情形、统一问责标准,杜绝问责泛化、问责虚化、问责不严等问题,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地、见底见效。

第五,坚持常态化施治,推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长效化运行。摒弃运动式、阶段性治理思维,依托法治制度优势构建常态化治理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管党治党工作模式,把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不断提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作者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