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人民法院“两状”适用率分别为起诉状94.05%、答辩状74.24%,位居全省前列。

2026年10月30日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市人民法院立案量从2014年的8.08万件,增长到2025年的18.35万件,增幅达127.1%。

目前,全市人民法院“两状”适用率分别为起诉状94.05%、答辩状74.24%,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