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4日
外汇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和对外经济往来的重要支撑,外汇的安全与规范运行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发展大局。严厉打击涉税涉汇违法犯罪,维护外汇管理秩序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买卖外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在依法不起诉的同时推动行政追责,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精准衔接。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源起
一场饭局牵出亿元大案
一场寻常的饭局,一次暗藏玄机的试探,一笔异常的资金流水,撕开一桩2.45亿元巨额骗税案的口子,也拉开了行政检察“行刑反向衔接”的追责序幕。
姚某某是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长期从事外贸电商业务,在阿里巴巴、亚马逊、EBAY等国际网购平台上向欧美客户出售电子产品,积累了大量美元货款。一次饭局上,姚某某结识了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某某。齐某某提议:“您把美元卖给我,每一万美元给您400元至700元的好处费。” 姚某某暗自盘算:这样既能避开银行繁琐的结汇流程,还能赚取一笔可观的利润,当即应允。
此后近两年时间,姚某某陆续向齐某某出售美元,共计1697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1.13亿元)。然而,他并未意识到,自己卖出美元已沦为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的工具。齐某某利用这些美元伪造出口收汇记录,勾结多家果蔬公司虚构出口业务,4年间骗得国家出口退税2.45亿元。
双方异常资金流水最终引起了警方关注。齐某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姚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构成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
破局
行刑反向衔接破解追责难题
本案中,姚某某称其出售的美元,系其公司通过国际网购平台向欧美客户出售电子产品收取的货款。案件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这些美元不是合法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某科技有限公司及姚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然而,刑事虽不追责,行政违法却客观存在,这种游离于刑事与行政之间的违法行为,究竟应由谁来监管、谁来纠偏、谁来买单?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院第二检察部迅速将案件移送至第四检察部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一场“罚与不罚”的攻坚拉锯战就此展开。
受理案件后,第四检察部立即组建专业化的办案团队,就案件事实展开细致审查。办案人员逐页筛查10余本卷宗材料,围绕“可处罚性”这一原则,先后3次与刑检部门进行联合研判。同时,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及时向烟台市检察院汇报办案难点。市检察院针对这些问题先后6次牵头组织外汇管理部门、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明晰案件方向。经查明,境内机构买卖外汇应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本案虽刑事证据存疑,但某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法定渠道私自出售外汇,行政违法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
违法事实已然查清,但“该处罚谁”又成为摆在办案团队面前的棘手问题。
为精准界定违法责任主体,办案团队查阅了大量涉及外汇领域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除对金融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行政双罚外,对其他境内机构仅处罚单位,不处罚直接责任人员。据此,明确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在对象认定上的差异,将处罚对象精准锁定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同时,鉴于该公司行为导致1.13亿元资金无序流动,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具有行政处罚的必要性。遂依法向外汇管理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某科技有限公司予以处罚。外汇管理部门最终也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对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1585万元。至此,这场“拉锯战”落下了帷幕。
闭环
打通行刑衔接“最后一公里”
至此,案件虽已圆满办结,检察官的思索却未曾停歇。外汇违法犯罪往往横跨行政与刑事两大领域,实践中,两法衔接仍存在认定标准模糊、证据链条断层等难点堵点。如何破解外汇领域行刑衔接壁垒、扭转外汇领域行刑衔接不畅的困局,成为新时代检察履职必须答好的课题。
为固化办案成效、构建长效治理体系,以制度之力筑牢金融安全屏障,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为切入点,精准梳理外汇监管盲区与行业风险隐患,细致复盘行刑反向衔接中的梗阻环节。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靠前、多方联动,与外汇管理部门深化协作会商,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外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线索互转等协作机制,真正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贯通,打通行刑衔接“最后一公里”,构建起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完整闭环。
此案的办理,厘清了外汇领域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双罚制的差异,准确把握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在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和证据标准等方面的不同,坚持行政处罚的法定性和必要性,准确认定处罚对象,确保“应罚当罚”,避免“不刑就行”。本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孙辰颖
■办案检察官提醒
非法买卖外汇易引发巨额资金无序跨境流动,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更为洗钱、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滋生空间,直接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当前,随着金融科技快速迭代,新型外汇违法犯罪不断变异升级,作案手段日趋隐蔽化、专业化,地下钱庄“对敲”、虚拟货币跨境流转、违规POS机跨境套现等行为花样翻新,给金融监管与司法治理带来了全新风险与严峻挑战。广大市场主体和市民群众在开展各类金融活动时,切莫贪图一时便利和蝇头小利而心存侥幸,逾越法律红线,否则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个人和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