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部署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

首批遴选约15地区

2026年07月31日

据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民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7月30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首批约15个试点地区,并在试点工作开展1年后,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据介绍,区划地名文物,是指能够反映特定时期行政区划建制、地名命名与演变规律,见证历史事件、国家治理、地域文化、民族交融,依法纳入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不可移动文物。通知明确“协同普查、科学认定”“建立名录、有序公布”“保护传承、创新利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等4项主要任务。同时明确,首批约15个试点地区主要以市(地、州、盟)为单元,基础条件特别优秀的县级单元也可纳入;原则上,各省(区、市)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