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争输赢”到“求共赢”

芝罘法院为千万元工程纠葛画上圆满句号

2026年06月26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动辄牵涉千万元资金,一端连着建筑企业的“生存线”,一端连着发包企业的“发展线”。该如何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如何从“争输赢”转向“求共赢”?近日,芝罘区人民法院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历经7个月的审理与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上千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最终,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某医疗公司在调解书上签字捺印,握手言和。

工程款悬而未决

双方对峙僵局难破

2021年11月,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某医疗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开发的医疗科技厂房项目,合同总价达8900万元。原告依约施工,案涉工程于2023年8月竣工验收。

然而,竣工验收后,双方对工程结算迟迟未能达成一致。经双方核对确认,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6000万余元,但尚欠1169万余元未能结清。原告索款无果,遂将被告起诉至芝罘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并申请对被告名下不动产进行查封,同时请求确认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双方矛盾骤然升级,一场“硬仗”似乎一触即发。

“一判了之”容易

“案结事了”不易

案件受理后,从表面上看,鉴定判决路径清晰、责任明确,但承办法官心里清楚,司法鉴定周期长、费用高,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双方都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是,一纸判决虽然能分出是非曲直,却未必能弥合裂痕,极有可能“判了一个案子、垮了一家企业”。

不仅要分对错,更要解症结。承办法官确立了“调解优先”的思路。但调解并非易事,被告提交了自行委托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原告对此不予认可,双方争议焦点复杂,且此前已有多年未解的旧账积怨。若贸然推进,调解随时可能陷入僵局。为此,承办法官没有急于推进司法鉴定程序,而是先组织双方对被告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逐项质证。历经3次法庭调查,双方最终梳理确定了所有争议项目。在确定鉴定检材的同时,法官留出了庭外磋商的空间——既避免了委托鉴定带来的审限被动,又给予双方充分的和解余地。

算清“两笔账”

从“争输赢”转向“求共赢”

调解并非和稀泥,而是要让双方真正想通、算清。庭外磋商期间,承办法官并没有当“甩手掌柜”,而是定期跟进调解进展。“法官,我们不是不想调解,就怕签了协议他到时候又不给钱,我们还得再来一遍……”调解中,原告道出了内心的顾虑。面对原告的担忧,法官向其释明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并确认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债权实现提供了“双重保障”。听了法官的解释,原告方的神情明显放松下来。另一边,被告也倒出了自己的苦水:“公司目前经营压力不小,确实周转不开……”法官没有简单否定,而是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次性付清对被告确实有困难,如果因此导致调解破裂,对谁都没有好处。不如我们商量一个分期方案,既保障原告能拿到钱,也给被告留出缓冲空间。”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放下了“非赢即输”的对立心态,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同时,调解书中确认原告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一纸调解书,让剑拔弩张的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也为芝罘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写下了生动注脚。

近年来,芝罘区人民法院持续树牢全程调解理念,依托建工调委会等多元解纷平台,联合行业力量创新调解机制,以“以鉴促调”“诉中调解”等方式精准施策,为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化解开辟了新路径,累计推动多起涉企纠纷高效化解,为企业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下一步,芝罘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深化多元解纷品牌建设,用司法的温度和智慧,把每一起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让司法服务成为企业发展的“稳定器”和“加速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