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热线不干预司法案件办理

2026年06月18日

近日,福州12345对组织评议为不合理不合规诉求案例予以发布,呼吁广大市民群众以理性合规方式表达诉求,让我们看看都有哪些不合理不合规诉求。

诉求一:诉求人反映已到某区法院执行庭立案窗口提交申请强制执行(2025)闽01民终***号判决的材料,要求予以立案。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不属于12345热线受理范围。法院立案审核属于司法职权,是否立案、补正材料或出具裁定均有法定程序与期限,应通过相应的法定渠道反映,12345热线不干预司法案件办理。

诉求二:诉求人要求复查并撤销或变更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信答〔2025〕第**号)。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不属于12345热线受理范围。同时,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有法定层级与时限,应由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有权机关受理。

诉求三:某租户投诉房东向其收取每度1元电费,认为该费用过高,要求政府部门介入处理。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租户与房东之间的电费收取标准,属于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范畴,系民事协商议定并双方认可。电费收取未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无权强制干预。该诉求属于将民事纠纷转嫁政府,无合法依据,属于不合理不合规诉求,双方应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诉求四:诉求人系无照游商,投诉某学校门口不让其摆摊,称学生因学校食堂条件差,自愿买其摊位食物。

不合理不合规原因:诉求人无照经营,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其摆摊是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的合理举措。其反映的学校食堂问题,不能成为违规摆摊的理由,属于不合理诉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26号)等文件规定:“不受理以下事项: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广大群众应合理合规正确表达诉求,正确使用12345热线。 来源:福州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