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5日
宋佳
我国高度重视海上风电产业发展,逐步构建起涵盖规划布局、项目审批、用海管理等在内的海上风电政策体系,为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基础制度保障。
我国现行海上风电政策支持体系仍存在结构性短板,适配性、精准性、系统性不足,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
立足我国海上风电转型发展趋势,结合当前政策体系的短板,需坚持统筹协同、分类施策、市场主导、精准赋能原则,构建系统完备、适配性强的现代化海上风电政策支持体系,全方位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双碳”战略持续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的时代背景下,海上风电凭借储量大、发电效率高、不占用陆地资源等优势,成为替代化石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发展蓝色海洋经济的核心战略性产业。系统梳理我国海上风电现行政策体系的优势与不足,针对性提出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的优化路径,对推动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现行海上风电政策支持体系的优势
我国高度重视海上风电产业发展,逐步构建起涵盖规划布局、项目审批、用海管理等在内的海上风电政策体系,为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基础制度保障。
(一)顶层战略规划明晰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等一系列宏观政策文件,将海上风电纳入新型能源体系、海洋强国建设、“双碳”实施方案等国家级核心规划,明确近海规模化开发、深远海有序试点的总体发展思路,确立海上风电在可再生能源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划定全国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与阶段性目标,为各地产业发展提供根本遵循。
(二)用海规范管控政策持续细化
2025年修订出台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旨在解决近岸海域资源饱和、用海矛盾加剧的问题,从规划管控、集约用海、优化审批、生态用海等方面完善12项具体举措,明确大型海上风电项目审批权限,严控粗放无序开发,统筹协调风电开发与航运、渔业、生态保护的空间关系,提高海域利用效率,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
(三)激励政策深度市场化
我国逐步退出普惠式补贴模式,产业扶持从政府直接补贴向市场化赋能转型,构建以专项产业基金、定向财政补贴、绿色金融支撑为主、政府适度调控为辅的新型扶持体系。推动落实海上风电平价上网政策,夯实产业市场化发展基础。完善绿电交易、绿证交易、跨区电力协同交易等市场化配套机制,精准扶持、优化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彻底摆脱政策依赖、全面迈入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快车道。
现行海上风电政策支持体系的短板
我国现行海上风电政策支持体系仍存在结构性短板,适配性、精准性、系统性不足,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
(一)部门政策协同性不足
海上风电的规划审批管理涉及能源、海洋、发改、交通、军事等多个职能部门,目前各部门权责边界划分不够清晰,政策规则相对独立、行业管控标准不统一,顶层统筹机制缺位,面临行业多头审批、交叉管理的治理困境。烦琐的审批环节大幅拉长项目落地周期,抬高了企业协调成本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陆海空间规划存在衔接脱节、各类海域开发规划缺乏有效对接等问题,也降低了我国海上风电的整体治理效能与开发利用效率。
(二)市场化配套机制不完善
电价机制不完善,现有市场化竞价机制未充分考量深远海开发成本差异,企业投资回报压力较大;消纳与交易政策滞后,跨区输电通道配套政策、绿电交易机制、储能配套政策不完善,部分地区存在弃风限电、消纳不畅等问题;产业链扶持政策偏弱,针对核心技术攻关、高端装备国产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专项政策不足,智慧风电、海上风电融合发展等新业态缺乏政策支撑,产业向高端化升级动力不足。
(三)并网政策缺乏科学性
我国目前缺少专门针对海上风电的并网政策,风电场建成后对接海上电网由开发商自行负责,这种模式虽能刺激开发商想方设法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但加重了海上风电开发商的成本负担,不利于行业整体降本增效。同时,不同开发商的并网设备不统一、接入电流稳定性参差不齐,对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隐患,而海底电缆的随意铺设也不利于海底管网的统一规划管理。
(四)金融支持力度不足
综合国内外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经验,政府金融支持主要集中于专项资金、银行融资、多元化政策工具三大渠道。与成熟的海外金融扶持体系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针对海上风电的专项融资产品供给不足、授信力度偏弱,难以匹配大额、长期的投资需求。而现有扶持资金多依托省级财政自主支出,国家级专项资助项目数量偏少、覆盖面较窄。另外,绿色债券、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市场化融资渠道利用不足,资本市场赋能产业升级的潜力有待深度挖掘。
完善海上风电政策支持体系的对策建议
立足我国海上风电转型发展趋势,结合当前政策体系的短板,需坚持统筹协同、分类施策、市场主导、精准赋能原则,构建系统完备、适配性强的现代化海上风电政策支持体系,全方位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统筹协同治理机制
建立国家级海上风电专项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多部门管理职能,统一全国项目审批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行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压缩项目落地时限。优化全国海域空间总体规划,精准划分开发适宜区、限制区、禁止区,建立海域用海冲突常态化调解机制。完善央地协同机制,强化顶层政策与地方配套政策的有效衔接,赋予沿海省份适度的政策调整自主权,推动政策因地制宜精准落地。
(二)构建分层分类差异化政策体系
针对我国南北海域、近海和深远海的发展差异,出台差异化扶持与管控政策。对北方海况复杂、开发成本偏高的区域,落实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电价倾斜等专项政策,降低企业开发成本;对南方近海资源饱和区域,重点出台深远海开发扶持政策,布局一批深远海开发示范项目。完善深远海专项政策体系,优化深远海用海审批、电网接入、基础设施配套等规则,填补制度空白。建立项目分级管控机制,依据装机规模、离岸距离、生态影响等实施分类监管,提升治理精准度。
(三)优化市场化激励体系
持续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基于海域条件、项目类型的差异化电价机制,重点保障深远海项目合理收益。打通绿电、绿证、碳排放权交易联动渠道,拓宽企业多元化收益路径。完善并网消纳与储能配套政策,加快跨区输电、海上送出工程建设,破除区域电力交易壁垒,健全储能配套激励机制,提升风电消纳能力。强化产业链创新扶持,设立专项科创资金,支持高端风机、深海施工、抗灾运维、智慧风电等核心技术攻关,培育高端化、集群化产业体系。
(四)强化综合配套保障
完善海上风电专项并网管理政策,统一并网设备标准与海底管线布局规划,降低企业并网成本、保障电网运行安全。丰富绿色金融支撑体系,推出海上风电专项信贷、产业基金、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与经营风险。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培育体系,定向培养海上风电工程、运维、研发等专业人才。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海用地要素供给,健全质量监管、安全生产、常态化考核机制,全方位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莱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