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繁代简不能只为博眼球

2026年06月13日

张铁鹰

一位多年前的同事读书遇到“刘知己”一词,怀疑其是“刘知几”之误,遂打电话求证。笔者解释道,刘知几是唐代著名史学家,“知几”出于《易经》,意谓预先察见事物的征兆。

撂下电话,笔者想到,曾在一篇文章中见作者将“刘知几”写作“刘知幾”。“刘知己”是讹写,而“刘知幾”则是由简入繁。“幾”是繁体,“几”是简体,将“刘知几”写作“刘知幾”,不能说错,但仔细思之,很不规范,而随意以繁代简的“古字复活”既不妥,也不负责任。

由于网络为重解汉字提供了便利,近几年,以繁代简现象便日益增多,部分网民借此彰显个性,特别是以此复活生僻字,来表现或显示自我的文字水平。

汉字是中华文化的载体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必须承认,某种程度上,以繁代简既能传承民俗,也能在新时代弘扬汉文化,帮助更多人理解汉字,而网络文化的参与和表达,又确实激发出了古汉字新的活力和生机。

必要的以繁代简,能带给人们新的文化体验。但有些人复活的古字,本是淘汰字,而更多的以简入繁,或者使用不规范的异体字,不仅失去了对汉字应有的敬畏,而且其泛滥对规范汉字造成了冲击。这种现象,其实早在几十年前,就引起过有识之士的警惕和抵制。如丰子恺先生在简体字实行之初,就曾直言:“我的名字中‘愷’字就不是常用字,可说是‘死字’了。我写文章时,除了签名以外,从来不用这个字。”

因此,书写汉语,不能任意以繁代简,而“复活古字”也须考虑其本身的历史文化价值,不能只是为了制造网络流行语,以博人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