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院开展法律服务系列活动

擦亮环资审判司法品牌

2026年06月12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曲晓梦)近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赴海阳参加“五(吾)日有约”市级专家走基层法律专题培训活动,现场解答农村土地承包等法律问题。期间,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与烟台市法学会等一行共同参观了海阳市人民法院行村法庭和零碳法庭的建设情况。

本次法律服务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现场答疑形式为基层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问题提供精准指导。海阳市各镇区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社会工作部、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工作人员,围绕农村建制调整后合同主体的承继、村民私下交换耕地的补偿款分配、沿海村虾池租赁合同法律适用等实务问题踊跃提问,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宋鹏逐一作答。

“法官的讲解既有理论高度,又贴合基层实际,把长期把握不准的‘三权分置’边界、口头协议认定标准等讲深讲透了,对我们开展土地管理和矛盾调解工作非常有帮助。”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活动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市法学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交流,进一步了解了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中的共性难点与法律适用堵点,共同研判辖区土地承包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的衔接统一,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