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池漏了,相互指责

牟平法院调解一起劳务纠纷

2026年05月29日

水池漏了,积攒的信任也跟着流走了。32000元的死结到底该怎么解?一边是劳务公司,一边是养殖户,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低头。这场因养殖池漏水引发的拉锯战,最终经牟平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3年3月,老王将海边养殖厂房的四座蓄水池及配套设施施工工程承包给某劳务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务分包协议》。工程竣工后,双方通过微信对账确认总价为64000余元,老王支付32000元后,剩余32000余元尾款未结清。

然而,在养殖使用过程中,老王发现蓄水池存在漏水问题,随即告知劳务公司进行防水修补。修缮完成后,漏水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老王以此为由主张工程施工质量不达标,拒绝支付剩余工程尾款。劳务公司则认为是老王私自给池底打眼破坏防水层所致,过错在于老王一方,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法庭上,双方谁也拿不出有力证据——未签订正规工程验收单据,无完善书面结算凭证,施工期间双方负责人均未现场监工。加之时隔两年,原始施工细节无从核查,水池漏水成因、工程交付原始状态均无直接证据佐证,案件取证难度较大。

为了查明事实,承办法官于沐可前往海边养殖厂房进行现场勘验。经现场核查,案涉水池池底确有起网、坑洼等瑕疵,墙面有潮湿痕迹,但因现场条件限制,无法直接认定为漏水所致。同时,因老王已投入养殖使用,水池原始状态已改变,已不具备合适的司法鉴定条件。

回来之后,于沐可给双方算了一笔账:未结清工程款32000余元,若启动司法鉴定,费用高达2万元至3万元,还会拉长诉讼周期、耗费司法资源,且即便判定工程存在轻微施工瑕疵,也无法完全抵扣应付工程款,对双方均无实质益处。

“我不差这点钱,鉴定就鉴定!我看他服不服!”老王咬着牙说。

“那就等鉴定结果和法院判决吧!”劳务公司负责人也不肯低头。

强硬的态度、对立的情绪,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停滞。于沐可没有放弃,而是换位思考、分步化解。一方面,她向老王释明法律:“即便存在施工瑕疵,也需支付相应工程款,且鉴定成本高、风险大,可能会加重自身损失。”另一方面,她向劳务公司指出证据不足的现实短板:“你们没有验收单,也没有现场记录,真要把官司打下去,未必全赢。”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达成调解协议:老王向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17000元,纠纷彻底了结。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