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
若迟
长篇小说《红楼梦》,是中国最伟大的文学经典。但是,这部被誉为百科全书式的文学作品,据红学家考证,前八十回作者是曹雪芹,后四十回是另外一个人续写的。
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红楼梦》,作者署名是: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人民文学出版社是国家最大的文学专业出版机构,出版的《红楼梦》,在国内发行量最大,它对《红楼梦》作者的署名,也代表了某种权威性认定。
《红楼梦》后四十回究竟是原作还是续书、作者是谁,是红学界论争不休的一桩悬案。笔者认为,《红楼梦》之所以有原作和续书的问题,主要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红楼梦》最初是以八十回本《石头记》在社会上流传。最早的抄本甲戌本的时间是1754年,到1791年,程伟元和高鹗才整理出版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此前至少有37年的时间,人们看到的是只有前八十回的《石头记》。这样,就造成了后来的《红楼梦》出现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分。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以非凡的文学天才,创造了若干个生动活泼的场面、错综复杂的矛盾、个性鲜明的人物以及充满悬念的伏笔,这给阅读《石头记》的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思考空间和未知悬念,对后面的故事发展就会有各种推测、分析、期待,也在每个读者心中形成无数个结尾,正如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样。程本的出现,终于让喜欢《红楼梦》的读者看到了故事结局。但是,读者看到的是他们心中既满意又失望、意料之中又出乎意料甚至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结局。这可能是《红楼梦》的宿命。假设一开始人们看到的不是八十回而是一百二十回的《石头记》或者《红楼梦》,那么,还会发生后来的原作和续作之争吗?二是,胡适以及后来的红学界代表人物俞平伯、周汝昌等大家的考证和著书立说,形成了“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书”这一长期以来不可撼动的结论。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考证《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高鹗续书说”从此成为定论。近20年来,红学家不断考证,又推翻了“高鹗续书说”,但仍坚持后四十回是续书不是原作,由原来的“高鹗续”改为“无名氏续”。第三,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从小说文本的质量和读者阅读的感受上,确实有前后高下之差,后四十回不再是艺术精品而是平常之作。笔者认为,以上三个方面,是造成《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成为所谓“断臂维纳斯”的主要原因。
《红楼梦》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吗?后四十回是别人续写的吗?笔者阅读《红楼梦》的感觉是,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应该是一个作者,即曹雪芹拥有全本《红楼梦》的著作权。
程本《红楼梦》的出版说明
不能轻易否定
曹雪芹的《红楼梦》,最初有30多年时间,是以八十回《石头记》传抄本在他的亲朋好友和一定范围内流传。到清代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程伟元和高鹗整理出版了完整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这是《红楼梦》第一次以全本活字印刷出版。这时候曹雪芹已经去世了28年。胡适后来把这个版本叫程甲本。第二年,即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又修订出版了第二版,胡适称其为程乙本。程甲本和程乙本统称“程本”。程本《红楼梦》出版以前,基本上是以手抄本《石头记》流传,因此,程本的出版在《红楼梦》出版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程甲本印行时,有程伟元的《序》和高鹗的《叙》。程乙本印行时,又增加了程伟元和高鹗合写的《引言》。这三篇说明文字,对《红楼梦》的成书和出版过程、后四十回是从哪里来的,都交代得十分清楚。这是最早关于《红楼梦》成书及后四十回来龙去脉的说明文字。三篇文字篇幅不长,引述如下:
程甲本 序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曹雪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侫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离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版,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至是告成矣。书成,因并志其缘起,以告海内君子。凡我同人,或亦先睹为快者欤?——小泉程伟元识
程甲本 叙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识,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时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鹗叙并书。
程乙本 《红楼梦》引言
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璧。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夥,抄录固难,刊版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定无讹。惟识者谅之。
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期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批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岐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兹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
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是书词义新雅,久为名公巨卿赏鉴。但创始刷印,卷帙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评点。其中用笔吞吐虚实掩映之妙,识者当自得之。
向来奇书小说,题序署名,多出名家。是书开卷略志数语,非云弁首,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记成书之幸。
是书刷印,原为同好传玩起见,后因坊间再四乞兑,爰公议定值,以备工料之费,非谓奇货可居也。
——壬子花朝后一日,小泉、兰墅又识(程伟元和高鹗的别名)
上面这三篇文字,是阅读和研究《红楼梦》最重要的文献史料。在红学史上具有特别的意义和价值。它传达了以下重要信息。
(一)《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在当时的爱好者之间不胫而走。作者不知是谁,惟书内提到曹雪芹删改数过。
(二)当时所见《红楼梦》,原目录一百二十卷,但30多年流传的,只有手抄本前八十卷。读者都以看不到全本为遗憾。
(三)程伟元数年以来对后四十回“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无不留心”。历年所得,收集到二十多卷。又偶从货郎鼓担上买到十余卷。
(四)收集到的文字,“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程伟元又邀请友人高鹗,一起对这些残稿“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版”至此,《红楼梦》全书告成。
(五)初版时由于“不及细校,间有纰缪”,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繁简歧出,前后错见,抄本之间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第二次再版时,聚集了各种抄本,“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详加校阅,改订无讹”,使其情理文字协调顺达。
(六)后四十回,是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没有其他抄本文字可以对照修订,只能做到“使其前后关照者,略微修辑,使其有迎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程伟元和高鹗表示,如果以后得到后四十回更好的善本,再进一步修订完善。现在修订的文字,尽可能保留了原来的面目。
(七)程伟元以“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搜购后四十回遗稿,汇集全书。印刷出版《红楼梦》,是因为一帮趣味相投、喜欢《红楼梦》的人,“同好传玩起见”。因并非以盈利为目的,卖书的价钱仅“以备工料之费,非谓奇货可居也”。
曹雪芹是1763年(一说1764年)除夕去世的,此时程伟元19岁。他与曹雪芹应该是有同一时空段的交集的。他对《红楼梦》非常喜欢,也为只看到前八十回感到遗憾。曹雪芹在世时,程伟元应该反复阅读了传抄的前八十回本,并开始搜求后四十回的文稿。后来他又邀请高鹗整理补订全书,并印刷出版,终于让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完璧成书。试想,如果没有他们30多年搜求后四十回,今天我们读到的可能还是八十回的《石头记》。程伟元和高鹗,为《红楼梦》的印刷出版、普及流传,贡献殊大,功不可没。
程甲本和程乙本出版时的序文引言,是最早记录全本《红楼梦》以及后四十回形成过程的材料。按照这些材料,《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不是别人续作,而是曹雪芹的原稿,只是这些原稿比较凌乱,但与前八十回的发展逻辑基本上是一致的。程伟元和高鹗把这些“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的原稿“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清代介绍《红楼梦》全本成书的文字,只有这三篇文字交代得彻底明白。笔者认为,《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紧密相连的,后四十回在主要精神上完成了前八十回所要发展的故事,从而成为整个《红楼梦》故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是不容否定的。
读者对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
普遍接受
作家舒芜认为:“对于任何小说特别是成为传世经典的小说的评价,千千万万普通平凡读者,永远是最高最后的裁决人。”200多年来,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被读者普遍接受,这是客观事实。我们说《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中国文学因为有《红楼梦》而骄傲,都是指全本《红楼梦》。读者阅读的是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评论家评论的,也是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没有哪个读者拒绝后四十回只读前八十回,也没有哪家出版社只出版前八十回的《红楼梦》。从读者到专家学者,阅读的、接受的都是经过程伟元和高鹗整理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而这一事实,与后四十回是续书的说法是相悖的。俞平伯《红楼梦辨》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书,但是,因为程伟元和高鹗说谎,“读者们轻轻地被瞒过了一百三十年之久”。这说明程本《红楼梦》出版后,到1921年胡适考证《红楼梦》,这130多年里,读者并不认为后四十回是续书。红学家周绍良先生认为,“一百二十回本一出现,就获得社会的一致承认。赞它的也好,骂它的也好,赞的骂的都是这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而不是八十回的《石头记》”。事实上,自有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以来,除了一些红学家考证认为后四十回是续作外,绝大多数读者,是把《红楼梦》作为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来阅读、欣赏和接受的。
文学经典不能续也无法续
是文学创作的一条定律
在中外文学史上,凡是经典作品,没有哪一部作品的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是分属两个人写成的。清代《红楼梦》评点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号称“太平闲人”的张新之,在《红楼梦读法》中说:“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但观其中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浑身动摇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略无差别,则所谓增之四十回,从中后增入耶,抑参差夹杂入耶?觉其难有甚于作书百倍者。虽重以父兄之命,赐万金,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何以耳为目,随声附和者之多?”
俞平伯先生上个世纪20年代的红学著作《红楼梦辨》,提出了两个互相矛盾的观点。这本书的开篇题目就是“论续书的不可能”。“我以为凡书都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俞平伯一方面论证“续书的不可能”,另一方面,又论证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书。同时,他又在书中表示,高鹗补书,在大关节上实在很仔细,为《红楼梦》保存了悲剧的空气。后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一方面,俞平伯论证续书不可能;另一方面,他又肯定续书前后关照,这同样是自相矛盾的。
文学写作是极具个性化的劳动创造活动。所谓“文如其人”,是指文学作品都有作者所处的时代和人生经历、经验烙印。以当代作家的创作来看,王蒙之所以写出《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青春万岁》《这边风景》,莫言之所以写出《红高粱家族》《蛙》《生死疲劳》《丰乳肥臀》,刘震云之所以写出《温故一九四二》《一句顶一万句》等有影响的作品,无不与作家个人的生活环境、经历密切相关,与个人的性格秉性和接受的教育有关。可以确定地认为,王蒙写不出《丰乳肥臀》,莫言写不出《这边风景》,刘震云写不出《红高粱家族》。不是他们的才华不够,而是个人的经历体验不同。胡适认为,《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述,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曹雪芹“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环境”,这样的人生经历是高鹗或者无名氏所不具备的。《红楼梦》的矛盾和悲剧展开是从后半部分开始的,让高鹗或者无名氏为《红楼梦》续写后三分之一的篇幅,完成《红楼梦》宁荣二府从盛到衰的悲剧结局,并且能够与前八十回融为一体,并为读者所认可接受,请教诸位,这可能吗?
《红楼梦》的悲剧结局,使一些红迷为之惆怅叹息,各种续作应运而生。自清嘉庆至民国时期,先后有《后红楼梦》《续红楼梦》《绮楼重梦》《红楼复梦》《红楼圆梦》等十余种续书,但这些续作没有一种可以取代程本后四十回。自胡适以来,新红学研究成果蔚为大观,没有任何一位红学家能够写出半部续书。这些都说明,为《红楼梦》续书是不可能的。
作家学者对后四十回
予以赞许肯定
胡适是最早考证《红楼梦》的,他认为后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在关于《红楼梦》的通信中,俞平伯与顾颉刚两人都认为“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有很多学者认为,后四十回基本上是曹雪芹原稿。较早有前面提到的清代评点派的代表人物张新之。一些知名作家,从文学创作的体悟中,肯定后四十回不是续书而是曹雪芹的原稿或残稿。林语堂有《平心论高鹗》长文,论证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续书。“我相信高本后四十回系据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而非高鹗所能。”林语堂对后四十回做了细致的分析,认为如果《红楼梦》只有前八十回,只有“风月繁华”,而无沉痛故事,则《红楼梦》一书,不能成其伟大。后四十回作者之才学经验见识,足与前八十回作者相称。
著名红学家周绍良,对《红楼梦》后四十回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考证。他撰文指出,不论后四十回有多少毛病,一百二十回所包括的故事是协调的、互相衔接而没有矛盾的,是循着合理的线索而发展下来的。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紧密相连的,后四十回在主要精神上完成了前八十回所要发展的故事,从而成为整个《红楼梦》故事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是不容否定的。他还提出,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出版,程、高只做了编辑加工,并没有什么续作的说法。这是《红楼梦》全书出版工作者的亲身参加者的第一手交代,我们应该首先将其作为依据的。
台湾小说家、剧作家白先勇先生,常年做《红楼梦》的教学与研究。他本身也是著名作家。他认为后四十回根本就是曹雪芹的原稿,程伟元和高鹗对后四十回做了修补。他还从一个小说写作者的观点及经验出发,提出世界上伟大的经典小说似乎还找不出一部是由两位或两位以上的作者合著而成。白先勇还主编了《正本清源说红楼》,汇集有关《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考证论述文章若干篇。
著名作家王蒙多年致力于《红楼梦》文本的研究,出版了《王蒙评点红楼梦》和多部红楼梦研究文集。他以作家的经验和眼光,不仅对文本进行了考证,更注重对人性、人情与命运的体察。他的《红楼启示录》一书中,有专门论述后四十回的章节。笔者认为,王蒙的红学研究独树一帜,他对《红楼梦》的见解,一般红学考证难以望其项背,其研究成果令人信服。王蒙认为,从理论上、从创作心理学与中外文学史的记载来看,真正的文学著作是不可能续写的。不要说旁人的著作,就是作者自己续自己的旧作,也是不可能的。“我宁愿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曹雪芹的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王蒙认为,后四十回的主要缺陷在于艺术魅力的缺乏。它不再是艺术精品而沦为平常之作,但它仍然帮助读者温习、收拢了前八十回的千头万绪,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结局,或者说是试探了一种结束全书的可能性,满足了绝大多数中国读者读小说希望“有头有尾”的要求。从文学创作的视角和经验肯定后四十回的作家不在少数,这恰是应该引起新红学重视的。
文学作品前后落差
是文学创作和阅读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
文学作品前紧后松、前优后劣、前面精彩后面失色,是一种规律性的现象,当代一些作家经常讲到这种情况。以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为例,笔者年轻时阅读《家》,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为巴金真挚浓烈、充满激情的文字感动不已。但读《春》和《秋》的过程中,感觉那种感情奔放、直抒胸臆的文字逐渐趋于平淡。柳青先生的《创业史》,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当年笔者阅读这部经典文学作品时,小说第一部那些“冒着热气的生活滋味”和“饱蘸着民间气息的语言形式”,令人久久沉浸书中。到小说的第二部,就明显感觉故事和文字不如前面。上个世纪80年代,笔者读延安作家高建群的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这部小说再现了陕北高原上民族融合的历程,读这本书的前半部分与后半部分的感觉,就有前后不似一个作者写的感觉。前面写得惊心动魄、引人入胜,到后半部分就感觉越来越松散,感染力越往后越差。几十年后,我仍然记得当年阅读此书的感觉。我相信喜欢阅读文学作品的读者,尤其在阅读长篇小说的过程中,经常会有这种体验。
王蒙在“以什么样的标准批评后四十回”一文中谈到:“《红楼梦》这样一部包罗万象,像生活本身一样无始无终、无涯无际的长篇小说,结束它是太困难了。”“再往下写,作者就从造物的上帝、戏剧的导演,转而需要扮演类似超度灵魂的和尚、道士、神甫一类的角色了。这第三种角色比前两种更难当!人物越鲜明,性格越突出,就越难写出这些人物进一步的发展变化。事件越丰富,情节越奇诡,就越难收场归结。环境与场面越独特、越生动,就越是先入为主,难以再翻出新景新意。前八十回书写越是感人、可信,写下去越会产生情节未尽灵气尽、故事没完情趣完、人物未终发展终、全书未结文气结的困难。”“前八十回之伟大也完全可能成为后四十回写不下去、写不完、写出来了也大不如前的根本原因。”王蒙以作家写作的切身体会和文学创作的规律,分析后四十回不如前八十回的原因,令笔者信服释然。
笔者认为,因为生活和家庭的原因,曹雪芹是在困境中写完了《红楼梦》,之所以没有与前八十回合成一起,说明曹雪芹对后四十回是不满意的。他把后面的稿子作为未定稿,分送给亲友征求意见。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曹雪芹不幸病逝。后半部分的稿子,也在传阅中失散,形成了《红楼梦》在30多年的时间里只有八十回手抄本流传的情况。程伟元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多方搜寻后四十回。最后搜集到的稿子,是“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的残稿。可以想象,这些稿子与前八十回的差距。当时前八十回抄本也是“各家互异”“繁简歧出,前后错见”。程伟元和高鹗正是在这些稿子的基础上,详加校阅,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在编辑补订的过程中,为了使整个小说贯通、故事顺畅,里面既掺杂了不同时期传抄者的文字,也有程伟元和高鹗的衔接、修补文字。这些文字,可能是形成红学家指摘的前后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程、高在序言里所表达出的意思,他们对搜集到的稿子,也是不满意的,是希望“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也说明程伟元和高鹗在出版程本《红楼梦》之后,并未停止对后四十回善本的搜求,只是未果而已。
因为是未定稿,加上传抄者和程、高的修补文字,后四十回的不足是不奇怪的。红学家对这些缺陷,已经反复地指摘出来。但是,总体上看,它继续了《红楼梦》的写作逻辑和故事趋向,其中一些章回,比如“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锦衣卫查抄宁国府”“散余资贾母明大义”“史太君寿终归地府”“贾雨村归结红楼梦”等章回,与前八十回相比毫不逊色。笔者在阅读《红楼梦》时,无数次阅读最后一回。每次看到宝玉在雪地里拜别贾政,这悲凉的画面情景就如在眼前,就有非曹雪芹任何人都写不出如此文字的感觉。《红楼梦》最后一回的末尾诗“说道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与开篇第一回诗,在意境字句上互相照应,在情感深度与思想境界上,构成了一条从“执迷”到“解脱”的红楼人生精神轮回。两相对照,只有曹雪芹才能写出如此诗文。至于后四十回文本的优劣的具体分析,周绍良和王蒙的分析最有说服力。此不赘述。
曹雪芹创作了包括后四十回的伟大文学作品《红楼梦》,《红楼梦》的著作权应当属于曹雪芹。程伟元和高鹗则在编辑补订、印刷出版、流传普及《红楼梦》中,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确立曹雪芹全本《红楼梦》著作权的
中国意义
《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是谁,不只是个学术问题,这关乎曹雪芹的著作权,关乎我们对这位文学巨匠应当给予的礼遇和尊重。笔者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应该是曹雪芹的遗稿,程伟元和高鹗对全书尤其是后四十回作了编辑补订,他们在程本出版时所做的文字说明,是客观的,可信的。《红楼梦》是一部开放的大作,对《红楼梦》的研究,对后四十回的考证,会一直进行下去。笔者建议,在没有铁的证据证明程伟元和高鹗的说明是“作伪”的情况下,应该把完整的著作权归还给曹雪芹。今后出版《红楼梦》、向世界推介《红楼梦》,作者署名应该是:曹雪芹著,程伟元、高鹗整理、补订。
中国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深厚底蕴,今天,我们充满了文化自信。我们对中国文化、中国文学最珍贵、最值得骄傲的《红楼梦》和它的作者曹雪芹,应该倍加珍视和敬重。臧克家纪念鲁迅的诗《有的人》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曹雪芹已经死了263年,但他永远活在中国大地上,永远活在《红楼梦》读者的心中。曹雪芹为创作《红楼梦》,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我们应该感谢这位一生坎坷,却给中华文明留下了值得骄傲的《红楼梦》的曹雪芹。
写至此,笔者想起上个世纪80年代,在北京通州发生的一起曹雪芹墓石公案。“文革”时期,人们在通州张家湾开展平坟还田运动时,挖出一具男性尸骨和一块有“曹公讳霑墓 壬午”字样的石碑。当时国内的一批红学家,围绕墓石的真伪开展了激烈论争。一方力主是曹雪芹墓碑,一方认定是伪造的一块假墓碑。一些辩论文章既充满了火药味,又夹杂进个人的是非恩怨。最后论争无果而终。文化艺术出版社汇集争论文章,出版了一本《曹雪芹墓石论争集》。当年笔者密切关注了这场论争。作为局外人,笔者认为发现曹雪芹墓对研究考证《红楼梦》意义重大。但在事关曹雪芹归葬地和尸骨遗物的论争中,论争的双方缺乏对曹雪芹墓地墓石和尸骨应有的慎重和严肃态度,以及对曹雪芹应有的敬仰和尊重。当年的论争焦点在墓石用料、碑文字体、行款格式、人物称呼等等。实际上,“文革”时期发现曹雪芹墓石的当事人和见证人都在,是真是伪、当事人和见证人发现墓石的过程至关重要。但论争的双方,都未抓住这一关键问题,使发现曹雪芹墓碑这场论争不了了之。曾经有学者建议,在探究考证人文社科方面的疑难悬案时,除了纯学术的研究考证,还可以借鉴案件侦破工作中的一些分析思路、逻辑方法。后四十回悬案以及曹雪芹墓石悬案,可否改变一下传统的考证思路和探究方法?这是题外话。
《红楼梦》早已走向世界。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翻译的英文版《红楼梦》,沿袭了当时国内出版《红楼梦》作者的署名——曹雪芹、高鹗著。这令我们思考:我们如何以尊重和自重的心态,向世界介绍曹雪芹、推介《红楼梦》。我们应该尊重文学史,尊重程本的出版说明,尊重曹雪芹。这也是对中国文学、中华文明的尊重。这样做,在世界文化竞争激烈的今天,具有非常现实的中国意义。
(本文为作者研究成果,不代表本报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