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4日
1997年出生的于国璐,2021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向阳街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入警以来,他刻苦学习公安业务和法律知识,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先后记个人嘉奖3次,立个人三等功1次,2024年被评为年度分局规范执法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曾代表芝罘分局参加烟台市公安局“枪王争霸赛”及森林领域执法技能比武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2025年6月,于国璐到芝罘分局法制大队帮助工作,负责幸福派出所和立交桥派出所的案件审查和复议诉讼工作。期间,他审批行政、刑事案件200余起,办理复议、诉讼案件20余起,代表分局出庭应诉5次,均被芝罘区复议办、人民法院维持决定。自分局青年民警突击队成立后,他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积极参加紧急任务。
2025年7月14日,群众报警称九隆广场家家悦门口多人约架。幸福派出所出警调查,得知双方因争风吃醋纠集数十人,其中有人持械。当日传唤31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人员架构复杂,案件取证困难。于国璐报名参加突击队任务,理清人员架构,牵头区分组织者、积极参与者与一般参与人员,最终刑拘1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他人员全部予以治安处罚。刑事拘留后,他又主动对接检察院沟通取证标准,列明侦查提纲,一同进行调查取证。
在向阳街派出所工作期间,于国璐针对辖区内万达公寓人员复杂、发案率高的特点,积极配合社区民警加强日常检查,善于在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他主办了邢某介绍卖淫案,顺线抓获在万达公寓从事卖淫活动的6名卖淫女,对犯罪嫌疑人邢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36名违法行为人;他主办了王某丹、刘某林涉嫌容留卖淫案,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抓获3名卖淫女,行政处罚12人;他还主办了刘某涉嫌制造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刘某长期在万达公寓利用网上学到的技术制造冰毒,被抓获时当场缴获冰毒晶体1.72克、冰毒混合液28.95克、麻黄草制毒原料12千克以及一系列易制毒化学品,现刘某已被芝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几年来,于国璐办理行政案件400余起、刑事案件100余起,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中均维持处罚。特别是在法制大队工作期间,他兼顾法制工作及所内执法办案,完成法制任务后主动到所协助处理案件,发扬不怕吃苦、担当奉献的精神,连续五个月没有回家,一人参与办案数量达所内办案总数的90%,成功主办了陈某泉销售假药案、芝罘区蒙娜蔓菲金街美容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谭某涉嫌诈骗案等一系列重大刑事案件,为打击辖区内违法犯罪、营造和谐治安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 全百惠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