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石福顺——

护万家灯火 践从警誓言

2026年05月04日

1994年7月出生的石福顺,参加公安工作已经10年。他认真履职,先后侦办部督、省督等系列案件,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次。

在6年的基层工作时间里,石福顺先后在社区、接处警、办案等不同岗位磨炼,也经历了从“门外汉”到“业务通”的蜕变。那段历程,没有惊心动魄的侦查办案,更多的是处理家长里短的琐事。他在公安工作收获的第一面锦旗,是因为磨破嘴皮使两家邻里化解纠纷,最后握手言和。正是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治安管理工作淬炼了本领、积淀了经验,打下了最坚实的根基。

石福顺在治安执法工作一线积极参与黄赌、跨境赌博、袭警等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办理工作。2023年,他主办的部督“11·24”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警用装备案,坚持从细处入手、完成整体的线索研判,做到案件证据链环环相扣,历时两年涉及9个省市,捣毁制假、仓储窝点26个,涉军品种类100余类,扣押涉军物品18万余件,其中2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该案的成功侦破,得到公安部部长王小洪通令嘉奖,并被央视以及省市多家媒体报道。他参与办理的“9·08”组织卖淫案,该案主、从犯涉及组织卖淫、介绍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强奸、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被省厅督办,并列为山东省治安部门精品案例。

在石福顺的心中,执法公正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每位警察必须守住的底线。在派出所工作期间,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夯实自己的业务理论水平,于2018年12月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工作中,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案件、涉及什么样的人,他都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在处理一些轻微违法时,他能够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条文,讲清违法行为的危害,让当事人知道错在哪、怎么改。这种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让石福顺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赢得了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石福顺用忠诚和汗水,守护着万家灯火;用担当和奉献,践行着从警时的铮铮誓言。

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 全百惠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