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所试点高校面向山东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

5月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2026年04月0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0所试点高校面向山东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5月10日前完成报名。综合素质评价淡化学科竞赛导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

《通知》明确,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华南理工大学10所高校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招生专业由各试点高校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原则上安排国家和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以及高校优势特色发展的“冷门绝学”、一流学科专业等开展招生。招生计划由试点高校在高校主管部门核准的综合评价试点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现阶段原则上不扩大试点招生规模。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

《通知》介绍,已经通过山东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山东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通过保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按照招考日程安排,5月10日前完成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各试点高校将于6月11日前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考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综合评价考核时间统一确定为6月12日18:00前。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的综合评价考核,逾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考生须注意,学校评价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面试)。

根据《通知》内容,山东省要求试点高校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在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要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淡化学科竞赛导向,适度加大项目式学习、探究性学习、课题研究、创新素养等标志性成果和发展性评价数据的评价权重,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学校素质测试(面试)工作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要更加注重考查学生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以及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通知》中提到,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