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春秋假,功夫在假外

2026年03月18日

YMG全媒体记者 刘洁

近日,烟台不少中小学生家长收到了一份《关于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的调查问卷(家长卷)》,问卷中“春假4至5月、秋假10至11月,各3天左右,可与周末和法定节假日连休”的设想,迅速在家长群和社交媒体刷屏。有人欢呼“错峰遛娃”的梦想终于近了,也有人担忧“孩子放假,我上班”的尴尬该如何破解。

从纸面倡导到问卷入户,烟台的这一步,迈得务实且审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烟台的迅速行动无疑踩准了节点,展现了地方政府对民众呼声和国家政策的敏锐回应。但点赞之余,我们更需冷静审视,从一份问卷到一项真正惠及千家万户的好制度,烟台乃至整个社会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春秋假并非新概念。早在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就提出地方可探索;2025年,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探索中小学春秋假”;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其写入,并强调与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相衔接。这表明,春秋假已从“鼓励探索”层面向国家制度层面升级,旨在优化假期结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拉动服务消费。

此次烟台问卷提出的核心方案,与浙江、四川等地的成熟经验基本一致:春假(4至5月)、秋假(10至11月)各3天,可连休形成5至6天小长假,并通过缩短寒暑假时间来保证教学总时长不变。这一方案体现了多重平衡:假期“挪”自寒暑假,不增加学生全年总负担,避免了教学进度的压缩;将假期置于气候宜人的春秋两季,为学生走出教室、接触自然、开展社会实践提供了理想的时间窗口,契合“双减”和素质教育导向;在长达四五个月的学期中段插入短假,能有效缓解学生“学期疲劳”,起到“学习节奏缓冲带”的作用。此外,错峰出行能有效分流“五一”“十一”黄金周的人流,提升旅游体验,同时带动地方文旅消费。

当然,方案也面临现实拷问:3天是否足够?是否会影响教学?这些疑问有待后续方案细化与试点成效来解答。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孩子放假,家长不放假”是春秋假面临的最大现实难题。若无配套政策支持,假期可能沦为双职工家庭的“照护真空期”,并由此催生高价研学班,加重家庭负担。正如不少网友留言的那样:“孩子放假,家长仍然上班,这个矛盾怎么解决?”

因此,春秋假要真正“香”起来,必须解决“放得下”和“接得住”两大问题。烟台问卷专门调研了家长的看护安排和对学校托管的意愿,这表明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政策成功的关键在于完善的配套服务。换句话说,放假安排要真正落地,必须辅以完善的托管和社会服务配套,必须与职工的带薪休假制度深度捆绑。

政府工作报告将“推广春秋假”与“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并列提出,本身就意味着在顶层设计上的协同考量。不能让教育部门“一头热”,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允许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间优先安排带薪年假。像呼伦贝尔市推出的“雪假”那样,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同步带薪休假,这才是真正的“全家总动员”。如果家长只能看着孩子的假期“望假兴叹”,那么春秋假带来的不是幸福感,而是新的焦虑。

必须正视一个现实,即便带薪休假完全落实,也总有家长因岗位特殊无法离岗。这时候,社会支持体系就要及时补位,构建“政府+社会+学校”的三级托管网络。这包括学校在假期提供“弹性托管”服务,安排教师轮值看护,开展以体育、阅读、实践为主的非教学类活动;社区、少年宫、文化馆等公共空间介入,将假期托管纳入便民服务范畴;文旅部门联动科技馆、博物馆,推出“研学式托管”,让学生在有人看管的同时,还能增长见识。

烟台的问卷已经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点,专门询问家长希望学校提供何种服务,这正是从“能不能放”转向“放得好不好”的关键一步。

这份“刷屏”的问卷,让我们看到了烟台在推进民生政策时的谨慎与诚意。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春秋假不是教育部门的“独角戏”,而是一场需要全社会合力的“大合唱”。接下来,期待烟台能充分吸纳民意,出台一份兼顾教育规律、家庭需求与社会承受力的实施方案。

如此,春秋假才能不只是“刷屏的热搜”,而真正成为提升民生福祉、优化教育生态的“黄金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