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
在越来越多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进入法院的同时,一个隐蔽却危险的现象也在悄然滋生——虚假诉讼。它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更侵蚀着司法公信与社会诚信。为此,芝罘区人民法院始终绷紧“真实”这根弦,以细致审查筑牢防线,让诚信在每一起案件中落地生根。
法庭上没有“随口一说”
诉讼代理人,本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法律服务的专业提供者。然而,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代理人在未充分核实的情况下,对护理人工作情况作出了不实陈述。这种行为,无论出于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都干扰了正常的审判秩序,损害了司法审判的严肃性。
对此,芝罘区人民法院果断采取行动,依法对该名代理人进行了司法训诫。这不仅仅是对个人的警示,更是向所有诉讼参与人传递的清晰信号:法庭是庄严之地,每一句话都应背负责任,每一份证据都须经得起推敲。法律保护合法权益,但绝不纵容不实之言。
伪造的证据终会“说话”
随着技术进步,证据伪造手段也趋于隐蔽,给司法识别带来了新挑战。在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刘某为获取高额误工费,通过图像处理软件伪造银行流水,试图以更高的收入标准主张赔偿金额。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证据存在疑点后,立即展开深入调查,通过向银行机构核实原始交易记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等方式,最终揭穿了当事人的造假行为。面对铁证,刘某不得不承认造假事实,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处罚。此案充分表明,无论造假手段如何“高明”,在法院的细致审查和依职权调查面前终将无所遁形。
停运损失不容“注水”
对于出租车、货车等运营车辆,“停运损失”常成为争议焦点。以往,当事人仅凭维修企业出具的一纸维修证明来主张停运天数,其客观性常常受到质疑,也为虚假陈述提供了空间。
为彻底堵住这一漏洞,芝罘区人民法院确立了主动调查、实质审查的工作原则。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承办法官不再仅仅依赖于书面证据,而是主动走出法庭,赴交警部门调取车辆的行驶轨迹。通过比对维修记录与实际轨迹,法院精准认定停运时间,让真实的损失得到赔偿,也让“浑水摸鱼”者无处遁形。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诚信是这道防线的基石。当事人应诚信诉讼,依法理性维权,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证据,切勿心存侥幸试图通过不实手段获利,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诉讼代理人应恪守职业伦理,勤勉尽责核实事实、审慎审查证据,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坚决抵制虚假诉讼,共同维护纯洁的诉讼环境。
下一步,芝罘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审查力度,坚决对诉讼中的不诚信行为“零容忍”,坚决捍卫司法公正和社会诚信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