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联动,柔性化解家事纠纷

牟平建立家事纠纷府院联动化解机制

2025年10月31日

10月28日,牟平区家事纠纷府院联动化解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在牟平区人民法院大窑法庭召开。牟平法院还同步举行了牟平区家事纠纷府院联动化解机制业务培训会,并为首次集中聘任的78名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亲情观察员、心理疏导员等代表颁发了聘书。

这意味着牟平区家事纠纷治理开始从“单兵作战”迈向“全域联动”,该区家事纠纷将得以更温情、更柔性、更有效地化解。

组建复合型家事调解团队

近年来,牟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以离婚、继承为核心的家事纠纷逐年增多,家事案件涉及财产等新类型纠纷日益复杂,其背后交织着情感纠葛、利益诉求与社会帮扶需求,需要多方力量协同共治。

“我们建立健全家事纠纷府院联动机制的目的就是形成法院牵头、政府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实现家事纠纷化解从单一裁判向情感修复、心理疏导、关系改善的综合治理模式转型。”牟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于秀丽介绍。

根据案件类型及争议焦点,牟平区组建起“法官+家事调解员+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心理疏导员”的复合型家事调解团队。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受理涉家事纠纷后,由首次受理单位牵头组建调解团队开展调解;对于已诉至法院的家事纠纷,由法官进行调解可行性评估。适宜调解且经当事人同意的,及时分流至调解团队处理;对于涉及家暴等不宜调解的案件,直接转入诉讼程序。调解成功的,当场制定调解协议书,同步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转入诉讼程序。

强化化解家事纠纷专业支持

牟平区强化化解家事纠纷的专业支持力量。对涉及抚养权、赡养费等问题事实不清的案件,随机委托区司法局、区妇联、村(社区)家事调查员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供调解或裁判参考。在抚养权争议中,对夫妻双方均主张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案件,随机委托亲情观察员,在功能室观察父母与子女的互动言行,出具观察报告供调解或裁判参考。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或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区卫健局或第三方机构的心理疏导员主动介入开展心理评估与疏导服务。对涉及探视权、抚养费、禁止令等具有明确履行内容的案件,由案件发起单位牵头,组织原调解团队成员开展定期回访,督促义务履行,防止调解成果倒退。回访中发现当事人存在生活困难的,由调解团队及时通报区民政局、属地镇街,协助其申请社会救助、就业帮扶等保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为扎实推进家事纠纷府院联动化解机制落地见效,提升基层调解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牟平区人民法院还会同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妇联、区司法局、区卫健局等单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亲情观察员、心理疏导员等开展联合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家事法律政策、调解技巧、心理学知识、社会工作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务、反家庭暴力法实务、信息保密规范等内容。

牟平区委政法委会同区人民法院定期公布纠纷化解成果,重点关注纠纷排查发现率、调解率、司法确认适用率、案件自动履行率、回访帮扶效果及当事人满意度等。

从“单兵作战”到“全域联动”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牟平区家事纠纷府院联动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牟平区建立起由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牵头,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妇联、区残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等成员单位参加的府院联动家事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可召开专题会议。

在严格保障当事人隐私与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成员单位间进行有限信息共享,依法依规交互报警记录、救助信息、调解情况等核心数据。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履行高风险情形识别与预警职责,如区公安分局在处置家暴警情、区民政局在办理离婚登记咨询时,发现存在暴力行为持续或升级、极端情绪、弱势群体无人照料等情形的;区教育和体育局发现学生存在情绪行为异常、身上有不明伤痕、长期无人接送、监护缺失等情形的;各镇街在日常排查走访中,发现辖区家庭存在激烈冲突、长期不和、弱势群体处境困难等情形的,应及时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出预警,提前介入、联防联控。

“府院联动机制有效破解了家事纠纷化解中单打独斗的困境,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从‘各管一段’到‘协同一盘棋’的转变。”牟平区妇联主席曲呈呈表示。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毕雪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