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退款不退货?

这个小便宜贪不得

2025年10月23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王乃正)如今,网购已经成为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收到商品不满意时,作为消费者有权申请退货退款,而部分消费者为了钻空子,在退款后无偿占有商家的货物,侵犯商家的合法权益。近日,莱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购退款后不退货”引发的电商售后纠纷案件。

某商贸公司系入驻某网购平台的商家,尉某通过某网购平台,在该商贸公司经营的饰品店下单购买一条项链及一块手表。该商贸公司将尉某购买的上述商品一并交由快递公司邮寄配送,快递在首次配送的过程中,尉某现场查验货品后当场拒收该快递,导致快递配送不成功。紧接着,尉某就该两笔订单向平台申请退款。平台退款成功后,尉某又联系快递员要求再次配送并签收成功。后该商贸公司再次联系尉某要求退货或退款无果,便将尉某诉至莱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尝试联系尉某未果,后依法对其公告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庭审中,该商贸公司提交商铺后台销售信息一份、退款详情两份、某快递物流信息一份,证实尉某在该商贸公司经营的店铺中购买的两个商品均退款成功,其上显示尉某先拒收快递后,再要求派送,并最终由本人签收成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商贸公司依约向尉某发货案涉商品,在案涉商品派送过程中,尉某拒收快递并申请退款,之后收到退款,此时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解除。然而尉某又通知快递公司召回快递并签收,实际占有案涉商品,构成不当得利,尉某应将案涉物品返还给某商贸公司。鉴于尉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案涉物品现状亦不可知,客观上无法返还,故莱阳法院判决尉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相应价值货款。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