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
本报讯(YMG 全媒体记者 殷新 通讯员 刘腾)为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招远市财政局深入实施“三个聚焦”,通过优化法治财政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等措施,深入拓展法治财政实践、创新法治财政管理,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招远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建立“增量审查+存量清理”相结合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避免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财政政策,助力统一市场建设。制定《招远市财政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界定财政部门执法权力,确保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出台“轻罚清单”“不罚清单”,有效促进执法理念转变。
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大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执行和宣传力度,招远市财政局在政府网站累计公开各类减税降费政策60余条,扩大政策覆盖面。同时,依法履行财政职责,加强对公检法司、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部门的经费保障。2025年以来,累计安排公检法办案经费预算约6800万元,政法、司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普法经费预算约2700万元,为招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