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作者 被采访者

——我与《烟台日报》的半世情缘

2025年08月01日

上小学时,作者负责把送到学校的《烟台日报》,带回村子交给大队书记;大专毕业后,作者成为《烟台日报》的一名通讯员;转行从事律师职业后,他又成为记者采访的对象,为读者提供法律支持。

王智光

最早见到《烟台日报》,至今有40多年了。

那时,烟台市还叫烟台地区,我在好几个村组成的联村小学读书。不知为什么,邮递员经常把报纸送到我们这所联村小学,然后由学校的老师把报纸交给我们,捎到各大队的书记家里。这个差事看起来很简单,却是美差,不是一般小学生所能得到的。就说我吧,担任班级和少先队干部,政治品行过关,老师十分放心,才有幸当上了“小邮差”。我每次拿着老师让转交的报纸,就像对待一封“鸡毛信”一样,认真谨慎地亲自交给我们大队的书记。

在那个信息闭塞的年代,看报纸是干部的专利,普通社员的信息大都来源于家家户户挂在墙上的有线广播。在捎报纸的过程中,我自然而然就成为我们大队的《烟台日报》的“第一读者”了。那时的报纸是铅字印刷的,排版也比较简单。每次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就能把这份报纸看完,包括报缝和报角的大小广告。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年我们公社的新闻报道员在《烟台日报》上发表的一篇头条新闻《公社书记和他的自行车》,讲的是我们公社书记不搞官僚主义、不听汇报、不看报告,亲自骑车下乡到各大队调研,发展农村经济的事迹。这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

后来上了中学,直到读大专,只要有时间到阅览室,我总是习惯性地拿起《烟台日报》,从那上面仔细地了解家乡的发展变化和新人新事。每次把报纸挂上报架,我总会想,哪一天我也能写篇稿子发表在《烟台日报》上?

事情也巧。光荣入党、大专毕业后,我在一个偏僻的乡镇政府参加了工作。在对口的司法所还没热乎几个月,因工作需要,我就被调任为镇党委新闻报道员,主要工作是向《烟台日报》投稿。为此,镇里还安排我参加了《烟台日报》举办的通讯员培训班。结业时,报社为我们颁发了《通讯员证》。从此,我这个爱好法律的对外经贸专业毕业生就成了《烟台日报》的通讯员。

之后,我发挥高中文科班时的写作特长,用笔发掘农村基层的新人新事。我骑着父母为我配备的凤凰牌飞轮自行车,在那个128.5平方公里、11000多户、36000人口的乡镇往返驰骋,深入采访,自豪地对人介绍自己——“我是咱们镇党委的新闻报道员,《烟台日报》的通讯员”。就像当年我们公社的新闻报道员写的《公社书记和他的自行车》一样,我在通讯员这个岗位上也写出了许多稿件,发表在《烟台日报》上,有的被评为《烟台日报》通讯员百篇好新闻。这个时期的我,每天一收到邮递员送来的报纸,总是着急地查看是否有自己的稿件见报。当然,还有让其他同事羡慕的稿费单!

转行从事律师职业之后,我便很少写稿了,更多的是日报社的记者对我这个曾经的通讯员、如今的法律人的采访。在《烟台日报》的“周末道德论坛”“民意通热线”以及“法治烟台”等栏目,经常有记者对我的法律观点的采访文章。当然,我胜诉的烟台首例著作权侵权案、在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的研究成果,以及获评山东省优秀代理申诉律师、山东省刑事专业律师称号等新闻,《烟台日报》也都予以关注报道。2015年,《烟台日报》主办的《通讯员之友》月刊还专门给我作过封面报道;2020年9月7日,《烟台日报》创刊75周年征文专版,登载了我的《从通讯员到执业律师》。

欣逢《烟台日报》创刊80周年,回想我从《烟台日报》的读者、作者到被采访者的经历,感觉时光如穿越,仿佛就在眼前。直到现在,我仍然坚持每天阅读纸质版的《烟台日报》,做忠实的“铁粉”!

(作者系二级高级律师、山东省刑事专业律师、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