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0日
拟收回位于牟平区系前街77附5号,土地面积1634.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土地2012年由烟台市牟平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期限5年。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期限现已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第二十二条之相关规定,牟平区人民政府拟依法无偿收回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此公告。
对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向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
联系人: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
联系方式:0535-4285037
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