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债消?没有法律依据!

莱阳法院高效执结15年旧案

2025年05月0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王乃正)“感谢执行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把欠款执行到位了,这个事拖了这么多年,本来我都不抱希望了。”近日,一名申请执行人将一面锦旗送至莱阳法院执行局,向认真负责、高效执行的法官表示感谢。

申请人刘某甲与被执行人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10年3月在莱阳法院达成民事调解书,被告宋某欠原告刘某甲的铝合金材料款6994元应于2010年4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因宋某未按时履行义务,刘某甲于2010年12月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宋某因拒不履行义务,于2011年7月被司法拘留15天。同年10月,该案于以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结案。2016年8月该案恢复执行,依旧未果。其间,申请人刘某甲死亡,莱阳法院于2024年12月作出执行裁定书,变更其配偶刘某乙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今年3月,刘某乙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杨列清收到该案后,详细地查阅了卷宗,了解该案的前因后果,认为破解该案的关键在于调解。4月2日,该案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网络资金账户进行了查控,结果显示余额不足。承办法官传唤被执行人宋某,向其说明情况后,宋某情绪激动,声称“一分钱都不可能偿还”。

考虑到申请人刘某乙的迫切心情,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反复做宋某的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积极化解矛盾。经多次沟通,宋某表示同意支付本金但不同意支付利息。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刘某乙,就利息问题进行多次调解,刘某乙表示在利息方面可以让步,最终与宋某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宋某于4月7日将案款交到法院账户。4月10日,承办法官将案款发放到刘某乙手中。

该案从恢复执行立案到案款发放仅用时8天,双方化解了跨越15年的恩怨,申请人的胜诉权最终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