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社区治理共同体

2025年05月03日

丁桂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这一战略任务,持续回应了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时代要求。社会治理的重心在社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础和主要抓手在于“营造”社区治理共同体。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治理碎片化、参与形式化、治理能力不足等困境,其中的重要原因是社区治理共同体没有真正形成。如何才能真正把社区治理共同体做实做好?近年来,在各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兴起的“社区营造”,旨在促进以居民为核心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通过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多元主体间协商合作机制、打造参与式治理空间、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等路径,自下而上“营造”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创新实践,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提高了社区治理效能。

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多元主体间协商合作机制,破解治理主体碎片化困境。社区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居民等治理主体的通力合作。然而,现实的社区治理实践中,相关参与主体大多是以碎片化状态存在着,必须建立起一种协同机制,把多元主体纳入协商合作治理的秩序架构中,形成治理共同体。党建引领是我国社区治理的独特优势,能够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一核多元”的协作机制。首先,继续把“区域化党建”做深做细,通过“党建联合体”,构建涵盖社区内的直属机关、共建、双报到、商圈等不同主体的强力聚合关系,协商决定、协同推进社区重大事务,实现党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其次,发挥共产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健全完善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制度,将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三新”党员按照居住地编入治理网格,接受网格党支部的统一领导。持续推进党员户挂牌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亮明党员身份,以党员带动家庭、家庭影响网格、网格辐射社区,构建熟人社区共同体。再次,确保多元主体间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是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重要条件,政府部门应加大政务公开、决策公开、办事公开、程序公开、问责公开和结果公开力度,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公开途径。同时,建立优化数据资源服务平台,打破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资源在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分享,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区、社会组织、居民等治理主体协商合作的机制。

打造参与式治理空间,重塑社区共同体意识。在当下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中,要使社区多元主体共同体真正“运转起来”,需要重塑共同体意识,即社区意识与集体精神。“社区营造”以多元化的共同议题打造多样化内容,在总体营造实践中逐步实现熟人社会的再造与集体精神的重塑。首先,创设共同性议题。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是出于满足或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利益联结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纽带。当下,居民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必须在个体诉求中寻求利益共同点,创设共同性议题,形成参与社区治理的新空间和新机会,通过民主协商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积极行动,在共同议题的带动下不断凝聚治理共同体。其次,扩大居民参与。探索建立社区“事由民议、策由民定、财由民理、责由民担、效果民评”的全程参与机制,共同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居民不仅是社区服务的接受者,更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和贡献者,人人都能在社区事务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发出自己的声音,作出自己的贡献,在实际参与中不断提升自主意识和自治能力。再次,培育社区公共空间。社区公共空间是居民参与及在参与基础上生成集体精神的必备条件,要培育具有家园感的公共空间,如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协商议事等线上线下公共空间,让社区居民在交流互动中重塑社会关系网络,不断增强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激发社区内生动力。社区社会组织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和纽带,其在社区居民中孕育成长,能够充分发挥扎根社区、专业性、灵活性、及时便捷性等优势,将陌生冷漠的社区居民有效组织和动员起来。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首先要引入社会组织,激活社区参与内生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与社区居委会紧密合作等方式,引进相对成熟的社会组织,以其专业化的理念和技术,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激活社区治理内生力量。其次,打造社区公益项目孵化基地,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社情民意大走访和日常观察,对辖区内的所有居民进行摸底,挖掘热心社区事业、有管理经验、在群众中有影响力的党员和群众骨干,重点孵化培育,逐步建立起能够满足居民需求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吸引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再次,健全完善民主协商议事机制,畅通社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渠道。社区社会组织是组织居民进行协商议事的重要主体,应全面推行“家园议事会”制度,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制定完善的提事、议事、办事、评事等规则程序,通过发展共同兴趣、挖掘共同目标、凝聚共同任务、协调共同行动等方式,使居民在实际参与中不断凝聚社区共同体意识,实现社区善治。

(作者单位: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