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8日
张铁鹰
临近二月二,烟台多地又飘起了雪花。不过,我特别注意了天气预报,接下来,气温将逐渐升高,本周末,烟台人将有“夏天般的暖洋洋”。“春天孩儿脸,一天变三变”,这样的“过山车”天气没什么奇怪。只是要适当“春捂”,别让春寒伤了体内初生的阳气就好。
我岳母健在时,特别讲究“春捂”。不懂中医的她,却有着在我看来极有根据的养生理论。比如,立春后,她的衣着会转入“下厚上薄”模式,为的是既保护好腿脚及下半身,又借适当减少上身衣物,助力春阳生发;她会“夜卧早起”,以适应“昼渐长夜渐短”的节律,为此她连爱看的电视节目都尽量不看,免得影响睡眠。
在我岳母的“养生论”中,最具仪式感的内容,除了“吃春盘”之外,就是“咬春”了。“咬春”很简单。岳母提前买些青皮萝卜,洗净,切成圆片,放于盘中,家人用手直接举着吃。岳母说,这叫“咬春萝卜同梨脆”。
“咬春”作为一种习俗,历史悠久。明·刘若愚《酌中志》中就说:“至次日立春之时,无贵贱皆嚼萝卜。”关于这一习俗的形成,有个美好的传说。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位年轻人住在一个贫困的村子里。村子居于高远之处,所以,春天来得比较晚。有一天,这名年轻人在山上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瑟瑟发抖的小鸟。他将小鸟拥入怀中,为其暖身,小鸟很快复苏,并变作一位美丽的仙子。她对年轻人说:“我本是春天的使者,只因受妖魔所害,才变成了一只小鸟。为感激您的救命之恩,我告诉您一个秘密。在立春之日,您咬一口新鲜的萝卜,这样,您的身体会获得神奇的能量,春天会提前到来。”年轻人听信了小鸟的话,便在立春日咬了一口新鲜的萝卜,果然感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随即,他将这一秘密告诉了村里其他人,大家都在立春日吃新鲜萝卜,这样,春天也就提前来到了这个村庄。后来,立春之日咬新鲜萝卜便成了一种习俗。
传说未必当真,可除了有利于健康外,我觉得,“咬春”中还有着“咬得草根断,则百事可做”的寓意。“人间有味是清欢。”苏东坡就曾说,他参加科举考试时生活颇清苦,常以“三白”果腹,“食之甚美,不复信世间有八珍也”。“三白”即一撮盐、一碟萝卜、一碗饭。这种寡淡的饮食,今人无法想象,然而捱过这种日子的人,往往有着惊人的精气神。
“茅柴酒与人情好,萝卜羹和野味长。”(南宋·陈著《周翁留饮酒》)我现在喜欢生食萝卜的习惯,全赖岳母多年的“培养”。说实话,结婚前,我没有生吃过萝卜,因为我老家只种大白萝卜,这种分为“白玉春”“露八分”两类的大白萝卜,不能生食。它们通体纯白色,粗长,若不长在地里,外观上看不出区别。长在地里的“白玉春”长且直,向下深扎;“露八分”则喜欢炫美,总是半截子露于地面。
烟台也有大白萝卜,但更多的好像是可以生食的青皮萝卜。这种萝卜既是家常菜,必要时又可充当粮食。“青菜萝卜糙米饭,瓦壶天水菊花茶。”郑板桥写的这一联中的萝卜,应该就是这种青皮萝卜。
喜吃青皮萝卜的著名文人,远不止郑板桥一人。比如,宋代诗人叶绍翁“每饭必索萝菔(即萝卜),与皮生啖,乃快所欲”(南宋·林洪《山家清供》);清朝的美食家、大才子袁枚在《随园食单》中,把“萝卜”写得让人一读便满口生津:“萝卜取肥大者,酱一二日即吃,甜脆可爱。有侯尼能制为鲞,煎片如蝴蝶,长至丈许,连翩不断,亦一奇也。承恩寺有卖者,用醋为之,以陈为妙。”当代大作家汪曾祺也是萝卜的拥趸,他在《果蔬秋浓》一文里说,“萝卜香气四溢,吃起来甜、酥、脆”,可见,平日里没少吃。
“密壤深根蒂,风霜已饱经。如何纯白质,近蒂染微青。”(宋·刘子翚《园蔬十咏·萝卜》)如今,虽然岳母不在了,可萝卜仍是我家餐桌上的常见蔬菜。我爱以萝卜蘸酱,儿子则爱吃萝卜丝炖虾。虽然都爱萝卜,但两代人不同的吃法中,透着时代的变化和生活的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