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6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袁传文)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成功借力化解了一起家事纠纷。在审理过程中,本案承办法官树牢“如我在诉”意识,积极争取村委、街道办事处的支持,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对化解家事纠纷的积极作用,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孙某与李某某系夫妻关系,孙某甲系李某某之子,与孙某系继父子关系。孙某与李某某因老房拆迁,获得新房一套,一直由孙某甲及其妻子居住。2022年,孙某因生病行动不便,和李某某共同搬进新房,与孙某甲及其妻子一同居住。后来两家发生矛盾,孙某与李某某搬出新房,租房居住。2023年,孙某因身体状况不佳,想回新房居住。因双方心有隔阂,协商未果,孙某、李某某便来到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甲及其妻子搬离新房。
认真梳理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系家庭纠纷。面对面与双方沟通后,看得出一家人虽有隔阂但并非水火不容。若一判了之,定将激化矛盾,给家庭生活埋下隐患,造成“案结事不了”。因此,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可以尝试将调解作为纠纷解决的突破口。没想到的是,调解效果并不明显。
此时,承办法官想到,如果能够联合当事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村委共同参与,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调解工作或许能够迎来转机。因此,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当事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村委,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前,承办法官与街道办及村委的调解人员商定了调解方案,指导调解人员事先仔细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通过联合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孙某与李某某重新搬回到新房,一家人的生活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