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4日
姜春康
据“烟台民意通”报道,烟海高速公路上,孕妇张女士生产在即,高速交警开通绿色生命通道,争分夺秒驾车护送张女士就医,避免了因堵车导致胎儿分娩在路上;海阳市一男子在家务农时不慎被蛇咬伤,急需到烟台的医院救治,高速交警紧急护送其就医,争取了宝贵时间。
开通绿色通道,值得点赞!在生命面前,紧急通道彰显人性和温暖。给救护车让路,就是给生命安全让路。烟台民意通记者曾报道:我市居民赵先生,因为女儿发烧41度但救护车被堵进不了小区,怒砸堵路的5辆车,背着女儿飞奔向救护车。这样的新闻,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堵塞生命通道,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急救车拥有行驶优先权。堵住生命通道者,即使不是主观故意,也涉嫌间接贻误病人病情,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妥。
保障生命通道畅通,是市民和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给救护车让路,不仅市民要有此意识,做到停车有秩序、行车讲规则;小区物业部门也要有此意识,除管理保洁、保安、绿化外,还有义务及时劝告阻塞通道的车辆车主;城市管理者也应有此意识,如对城市主干道重新进行功能划分,增设特种车“绿色通道”等。
一言以蔽之,抢救生命,刻不容缓;生命通道,不能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