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1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庞磊 通讯员 高佳星)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海阳市司法局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权责清单、“三定方案”“九定方案”,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依据法条,对机构改革后全市各类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进行公告。
今年以来,因政府机构改革,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机构名称、执法权限有所调整。为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海阳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梳理机构改革后我市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梳理。经过部门梳理、执法监督机构审核、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确认全市行政执法主体67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50个、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17个,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明确。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是《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执法监督的有效手段。下一步,海阳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根据相关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