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福山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发放金额达849.5万元——

9成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

2024年07月12日

来自福山区财政局一组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福山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发放金额达849.5万元;全区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采购总金额的比重达90.34%,同比上升2.99个百分点;全区通过电子平台采购审核66宗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7811.08万元。

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福山区从政府采购融资信贷纾困、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等方面入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聚焦惠企政策落地,加大解忧纾困力度。福山区财政局要求采购单位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全面停止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少收、免收履约保证金,原则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严禁将履约保证金限定为现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并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退还供应商。另外,福山区加强政府采购融资政策推广,主动向企业宣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定期向融资机构推送中标供应商相关信息,并健全融资意向反馈机制,要求采购单位主动向中标供应商做好政策宣讲。

聚能中小企业扶持,用好用足支持政策。福山区坚决执行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非预留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20%;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审优惠幅度原则上按6%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聚力信息化水平提升,推进全流程线上办理。充分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采购预算约束及数据传导功能,各采购单位将采购标的、采购预算、预期效益等信息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审核通过后,由预算一体化系统自动推送至政府采购一体化模块,全面实现项目从采购预算申报、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执行评审、合同签订、资金拨付、履约验收及资料归档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为政采项目推进保驾护航;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的智慧交易服务功能,全面实现全流程“线上备案+线上评审”,供应商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报价及查看评审结果等,所有交易流程线上操作、留痕,政府采购全面实现“交易数据线上跑、交易主体都不跑”,供应商参与我区政府采购项目实现“零跑路”,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便捷度。

(邹春霞 杨艳)